“高晓声文学之约”由江苏省作家协会、作家出版社、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共同指导,常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办。第三届“高晓声文学之约”推选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繁荣我国社会主义文学,鼓励新时代乡村文学作品创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选出一批体现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优秀新乡村题材小说作品。
二、推选范围
推选作品须于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中国大陆地区经国家批准的正式报纸、刊物、出版社公开发表和出版,报刊发表作品以发表时间为准,出版物以版权页上的首次出版时间为准。用少数民族文字创作的作品,以汉语译本推选。推选作品须为原创作品,无署名权等版权纠纷,不涉及法律纠纷。
三、类别设置
“高晓声文学之约”推选设以下类别:
长篇小说 2 个
中篇小说 3 个
短篇小说 5 个
本土佳作 2 个
(本土佳作是指在常州长期生活的作家出版或发表的优秀小说作品。)
四、推选标准
1.推选作品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与人民同心,与时代同行,聚焦社会发展,反映现实生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催人奋进、鼓舞人心的新时代精神。
2.推选作品应聚焦时代巨变中的中国新乡村,关注新时代发展中的新乡村现实,塑造具有典型意义的新乡村人物,勘探新乡村建设中人民丰富的内心世界,发扬人民在新乡村崛起中的创业和创造精神,书写恢弘壮阔的新乡村史诗。
3.推选作品应注重题材、主题、风格的多样化,为新乡村书写寻找新的文学表现和表达方式,思想格调高,艺术感染力强,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展示多彩社会生活的精神气象。
五、推选方式
“高晓声文学之约”推选采用提名推荐制。
六、推选办法
在全国有影响的作家、文学评论家和文学编辑中遴选若干人组成评委会,负责作品的推荐遴选。评委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初评委员会和终评委员会。
设立第三届“高晓声文学之约”推选工作办公室,承担第三届“高晓声文学之约”的推选工作和推选结果的发布等活动组织工作。
七、推选纪律
第三届“高晓声文学之约”推选工作设立纪律监察组,监督评奖工作,确保推选的权威性和公正性,被推选作者有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以及其他重大问题的,取消其推选资格。
第三届“高晓声文学之约”推选工作办公室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