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习近平文化思想,落实“出成果和出人才相结合、抓作品和抓环境相贯通”的重大要求,进一步健全文学创作生产服务、引导、组织工作机制,在加快文化强省建设进程中贡献更多文学苏军力量,2026年度江苏省作家协会继续组织实施重点扶持文学创作与评论工程项目,现将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大力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围绕重要时间节点,聚焦“影响世界的江苏人和事”,坚持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彰显时代特征、中国特色、江苏特质。
(一)文学创作类:接受长篇文学作品的申报,包括长篇小说、长篇报告文学、长篇散文、长诗或同一主题的组诗、长篇儿童文学等。不接受中短篇小说集、诗歌集、散文集、报告文学集等文学作品集的申报。重点选题如下:
1.围绕“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生动反映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取得的突破性进展,艺术展现“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的辉煌成就和新时代江苏人民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2.围绕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长征胜利90周年、建军100周年、党的二十一大召开等时间节点,聚焦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等,追寻党领导人民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光辉足迹,艺术展现重大历史事件和重要历史人物。
3.聚焦江苏自觉担负新时代的文化使命,积极探索新经验,打造习近平文化思想生动实践地的新进展新成效,以长江文化、大运河文化、海洋文化为主线,注重挖掘江苏地方文化内涵,彰显江苏吴韵汉风的人文禀赋和南秀北雄的文化特质。
申报者可以申报重点选题,也可以自主提出选题。
(二)理论评论类:
1.以研究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艺论述、当代江苏作家作品及文学思潮、文学现象等为主要内容的理论、评论著作为主,兼及全国文学创作总体状况研究的著作,不接受对外省作家作品评论和研究的专论性著作。理论类作品对江苏文学整体现象和重要问题的研究应具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以专著的形式申报;评论类作品应注重对当下江苏作家作品评论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可以系列论文的形式申报。
2.以“新大众文艺”“大文学观”及新时代文学重要现象、江苏新大众文学群体作家作品为研究对象的理论、评论作品。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者长期在江苏省内生活和工作,具有严谨认真的创作态度、相当的创作实力和较高的艺术追求。
2. 申报作品应致力于思想精深、艺术精湛,能够体现文学创作和文学理论、文学批评的新高度。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存在版权争议。
3. 申报作品须已经完成三分之二以上的创作。
4. 申报截止日前已出版作品的不得申报,近5年内有其他与江苏省作协签约的项目但未结项的作者不得申报。
5.本项目不接受网络文学作品申报,相关作品请申报江苏省作协网络文学重点作品扶持专项。
三、项目期限与结项标准
重点扶持文学创作与评论工程项目原则上两年内完成。立项作品需在正规文学期刊发表或正规出版社出版方可结项。
四、申报具体方式
1. 申报者请认真填写有关表格,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体裁类型、内容简介、选题大纲等,并提供代表作品三篇,以供评审。
2. 请将申报表电子文本、已创作的文稿电子档、身份证扫描件(或拍照)、获奖证书扫描件(或拍照)打包发送至信箱 js2015zd@sina.com,发送主题为“作者姓名+重点扶持”。同时请将纸质申报表(一式十份)、代表作品三篇(一式一份,在报刊发表的作品请提交复印件,含作品所发刊物的封面、目录、作品发表页面,出版的作品请提交原件),以快递方式寄送江苏省作家协会江苏文学院。
所有纸质申报材料概不退还。
即日起开始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6日,申报表格及相关材料请于申报期内提交。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50号江苏省作协江苏文学院
联系人:徐老师,17327777941
附:《江苏省作协第二十一批重点扶持文学创作与评论工程申报表》(点击下载查看)
江苏省作家协会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