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习近平文化思想,落实“出成果和出人才相结合、抓作品和抓环境相贯通”的重大要求,发现和培养有潜力、有活力的青年文学人才,推动江苏文学事业高质量发展,江苏省作家协会继续实施签约作家人才培养计划,即日起开展2025年度签约作家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具有良好的文学创作实力或潜能,在省级及以上文学刊物上发表过一定数量且艺术水准较高的文学作品;
(三)长期在江苏省内生活和工作,4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有其他江苏省作协立项的项目且尚未结项者不得申报。
江苏省作家协会与签约作家签约期限为2年,期限届满,合约终止。
签约期限内,签约作家不得与外省、市、自治区签订类似的合约。
(二)签约任务
签约期内,签约作家需在正规文学刊物或出版社发表或出版不少于8万字的原创文学作品,其中在省级以上文学刊物发表不少于4万字。所发表或出版的文学作品题材新颖,主题深刻,具有时代特色和较高的艺术性。
签约期满前,签约作家提交签约期间已发表或出版的作品,供江苏省作协组织评审。
(三)签约待遇
江苏省作协为签约作家发放创作津贴,具体资助方式按《江苏省作家协会签约作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一)申报截止时间
2025年4月10日
(二)申报要求
申报者请认真填写有关表格,提供相关材料,详细说明个人信息、发表(出版)作品、获得奖项、创作计划等,同时请提交代表性作品三篇(一式一份。在报刊发表的作品请提交复印件,含作品所发刊物的封面、目录、作品发表页面,出版的作品请提交原件),以供评审。
所有的纸质申报材料概不退还。
(三)申报方式
请将申报表电子文本(见附件)、获奖证书扫描件(或拍照)、身份证扫描件(或拍照)打包发至信箱jswxygyb001@163.com,发送主题为“姓名+签约作家申报”。同时请将纸质申报表一式十份连同相关材料(代表性作品三篇)以快递方式寄送江苏省作家协会江苏文学院。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50号省作协305室江苏文学院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025—86486030
附件:
《第十五签约作家申报表》(点击查看下载)
江苏省作家协会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