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扶持文学创作与评论工程”是江苏省作家协会坚持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导,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推动江苏文学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以服务、扶持、鼓励、倡导为宗旨,以多出精品力作为目标,加快构筑文艺精品创作高地的一项重要文学工程。2024年度省作协继续实施“重点扶持文学创作与评论工程”项目,现将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者长期在江苏省内生活和工作,坚守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创作实力、严谨认真的创作态度和较高的艺术追求。作品能够体现文学创作和文学理论与批评的新高度,具有原创性、前沿性、开拓性。
2.申报者根据自身的创作情况自主提出选题。
(1)文学创作类:接受长篇文学作品的申报,包括长篇小说、长篇报告文学、长篇散文、长诗或同一主题的组诗、长篇儿童文学等。不接受中短篇小说集、诗歌集、散文集、报告文学集等文学作品集的申报。
(2)理论评论类:以研究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艺论述、当代江苏作家作品及文学思潮、文学现象等为主要内容的理论、评论著作为主,兼及全国文学创作总体状况研究的著作,不接受对外省作家作品评论和研究的专论性著作。理论类作品对江苏文学整体现象和重要问题的研究应具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以专著的形式申报;评论类作品应注重对当下江苏作家作品评论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可以系列论文的形式申报。
3.申报作品须已经完成三分之一以上的创作。
4.本项目不接受网络文学作品申报,相关作品请申报江苏省作协网络文学重点作品扶持专项。
5.不接受申报截止日前已出版作品的申报。
6.近5年内有其他与江苏省作协签约的项目但未结项的作者不得申报。
7.本项目不得与“重大题材文学作品创作工程”和“特聘作家”同时申报。
二、项目期限与结项标准
立项作品需于2年内完成,并在正规文学期刊发表或正规出版社出版。
三、申报方式
1.即日起开始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4月18日。
2.申报要求:
(1)申报者须认真填写有关表格,提供相关材料(身份证复印件、代表作复印件、已出版的图书、已创作的文稿打印件),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体裁类型、内容简介、创作计划、选题大纲等,以供审议;
(2)申报表格及相关材料请于申报期内提交;
(3)请将电子文本格式的申报表发至江苏文学院信箱jszdfc001@163.com,邮件主题为“作者姓名+重点扶持项目申报”,同时请将纸质申报表一式十份连同相关材料以快递方式寄送江苏省作家协会江苏文学院。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50号江苏省作协江苏文学院
联 系 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25—86486027
附:江苏省作协第十九批“重点扶持文学创作与评论工程”申报表(点击查看下载)
江苏省作家协会
202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