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评材料如下:
1. 参评作品每部须寄送样书10册,少数民族文字作品如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译本的,同时寄送译本2册。翻译奖参评者须寄送评选年限内出版的译本和原作样书各5册。上述作品均应同时提供完整的Word格式或PDF格式电子文本。
2. 由参评者本人填写《第十三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参评作品推荐表》(作品奖)、《第十三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参评译者推荐表》(翻译奖),并附作者身份证复印件,注明用于参评第十三届骏马奖。推荐表电子版见附件。
3. 电子版推荐表及作品电子文本发送至电子邮箱:jszxcys@126.com。
请将上述三项材料以快递方式寄(送)至省作协创研室,勿用包裹方式邮寄。请在快递外部标明“骏马奖参评”字样。邮寄参评材料时务必附上参评者电话,以便联系。
4. 截止日期:2024年4月12日,以快件发出日期为准。
联系地址:南京市梦都大街50号 江苏省作家协会创研室
邮 编:210019
电 话:025—86486077
江苏省作家协会
2024年3月7日
附1:《第十三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评选征集公告》(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