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签约作家项目申报的通知

(2023-03-10 14:49) 598214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努力构筑江苏新时代文学高峰,发现和培养有潜力、有活力的青年文学人才,打造青蓝相继文学人才队伍,推动江苏文学事业高质量发展,江苏省作家协会继续实施签约作家人才培养计划,即日起开展2023年度签约作家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具有良好的文学创作实力或潜能,在省级及以上文学刊物上发表过一定数量且艺术水准较高的文学作品;

  (三)长期在江苏省内生活和工作,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有其他江苏省作协立项的项目且尚未结项者不得申报。

  二、签约内容

  (一)签约期限

  江苏省作家协会与签约作家签约期限为2年,期限届满,合约终止。

  签约期限内,签约作家不得与外省、市、自治区签订类似的合约。

  (二)签约任务

  签约作家在签约期间完成并在正规文学刊物或出版社发表或出版不少于8万字的原创文学作品,其中在省级以上文学刊物发表的不少于3万字。所发表或出版的文学作品题材新颖,主题深刻,具有时代特色和较高的艺术性。

  签约期满前,签约作家提交签约期间已发表或出版的作品,供江苏省作协组织评审。

  (三)签约待遇

  江苏省作协为签约作家发放创作津贴,具体资助方式按《江苏省作家协会签约作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办法

  (一)即日起开始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410日,申报表格及相关材料请于申报期内提交。

  (二)申报要求:

  申报者请认真填写申报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身份证、市级以上文学项目入选证书等复印件),同时请至少提交代表性作品三篇(部)(在报刊发表的作品请提交复印件,含作品所发刊物的封面、目录、作品发表页面,出版的作品请提交原件),以供评审。

  (三)申报方式

  请将申报表电子文本发至信箱js2015zd@sina.com 发送主题为“姓名+签约作家申报”。同时请将纸质申报表一式十份连同相关材料以快递方式寄送江苏省作家协会江苏文学院。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50号省作协305室江苏文学院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025—86486030

                              江苏省作家协会

        2023年3月10日

  附件江苏省作协第十四届签约作家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