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一届江苏文学评论奖的通知

(2022-07-29 11:04) 5973150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好中宣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文艺评论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委宣传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文艺评论工作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我省文学评论的创新和繁荣,江苏省作家协会、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决定联合举办第十一届江苏文学评论奖。

  现将评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1.凡在江苏生活、学习和工作的作者均可参评。

  2.参评作品以中国当代文学为批评对象,包括对作家与作品、文学创作现象及文学创作思潮的评论和研究等,文学理论翻译及文学史研究不在评奖之列。

  3.参评作品为在2021年10月1日—2022年9月30日期间由中国大陆地区经国家批准正式出版发行的报纸、刊物(含内刊)、出版社发表和出版的中文作品。单篇与专著均可参评,论文集所收作品以中国当代文学为批评对象且在评奖时限内的发表量应超过四分之一,参评时需提供论文集每篇作品的写作或首次发表时间列表,并由作者签名。单篇作品以首次发表的时间为准,专著以版权页标明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

  二、评奖标准

  江苏文学评论奖坚持思想性与学术性统一的原则,所选作品应符合以下标准:

  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马克思主义文艺观,体现健康的文艺批评精神

  2、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努力反映当下文学状况,关注中国文学的发展

  3、具有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勇于探索的创新意识,符合学术规范,有较强的现实针对性和独到见解,并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

  三、奖项设置及颁奖

  第十届江苏文学评论奖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单篇评论文章不少于3000字

  本届江苏文学评论奖另设短评奖2名,字数要求为1000字-3000字。

  颁奖仪式将于2022年10月底在张家港举行,届时将邀请获奖作者参加,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推荐办法和时间

  1、原则上由各市文联、作协组织申报,也可由个人直接申报。每位作者限申报一部(篇)。

  2、参评者须填写《第十届江苏文学评论奖参评作品申报表》(点击此处下载)将电子文本发送至省作协创研室电子邮箱jszxcys@126.com。

  3、寄送作品。著作每部请寄送3份,单篇作品请寄送5份作品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发表作品正文)至省作协创研室请在邮件上标明“江苏文学评论奖参评”字样。

  4、作品申报时间从即日起,到2022年10月10日截止,以作品送达日或寄出地邮戳为准。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50号 江苏省作家协会创研室

  邮编:210019

  联系人:胡玉乾

  电话:025—86486077

  江苏省作家协会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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