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诗词协会关于组织“喜迎二十大,诗颂江苏新时代”诗词创作大赛活动的通知

(2022-04-07 15:04) 5968266

各市、县(区、市)诗词协(学)会:

  中华诗词学会331日发出“诗颂新时代,迎接二十大”全国诗词征稿启事,主要内容是经中华诗词学会研究决定,开展“诗颂新时代,迎接二十大”诗词征集活动,歌颂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中国发生的新变化、新面貌、新气象,通过创作优秀诗词作品,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浓厚的思想舆论氛围和社会文化氛围。请各市、县(区、市)诗词协(学)会动员广大诗人词家及诗词爱好者踊跃参加这一重要活动。

  为进一步展示江苏发展崭新面貌,并推动做好中华诗词学会主题创作活动,省诗词协会决定,在全省同步开展“喜迎二十大,诗颂江苏新时代”诗词创作大赛活动。

  一、组织机构

  省、市诗词协会

  二、征稿时间

  202241日至531日。

  三、作品内容要求

  应征作品须突出时代性、人民性、广泛性,反映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苏的历史变迁、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主要反映党的领导、经济发展、文化建设、生态环境、社会生活等各个层面的新成就。题材以小切入,小中见大,避免华而不实的宏观描述。认真选择切入点,挖掘典型实例,发现动人场景,提炼创作水准。

  作品体裁 中华传统诗、词、曲,新旧韵均可,但在同一作品中不能混用。 五、投稿规定

  凡向中华诗词学会主题活动投稿的,按其要求进行。凡向省诗词协会主题活动投稿的,请各位作者通过多种方式,投到所在各市诗词协(学)会。省级机关等作者诗词作品可直接投省诗词协会。投稿联系人杜兆芳,邮箱:jsscxh20@126.com

  六、评选设置

  各市在5月底收到征稿后,组织评选推荐,于6月底前向省诗词协会推荐50100首参赛诗词作品;省诗词协会组织专家复评和终评,精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诗词作品300-400首,给予适当传播和表彰奖励。

  七、规则说明

  1.作者需实名投稿(与身份证姓名一致),提供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所有投稿作品概不退稿,需自行保留底稿。

  2.作者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独立完成创作,不得有抄袭及其他侵权行为。凡因侵权行为导致主办方名誉损害的,组委会有权追究作者的法律责任。

  3.投稿作品须未公开发表(包括新媒体、自媒体、国内外出版物及全国各地内刊),可同时投中华诗词学会和省诗词协会。

  4.投稿即视为同意在本次活动中公布作者姓名和其他必要信息,同意在宣传、出版等各种印刷品中使用该作品。

江苏省诗词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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