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江诗学奖”自2013年创办以来,已历六届,在诗歌界引起持续反响,已成为中国新诗奖项中的重要品牌。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新时代诗歌创作和诗歌评论的繁荣发展,进一步发挥优秀诗歌作品、诗歌评论在讴歌时代、温润心灵、启迪心智上的重要作用,自即日起,第七届“扬子江诗学奖”面向海内外征集作品。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江苏省作家协会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扬子江》诗刊
中共张家港市委宣传部
张家港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奖项设置
“扬子江诗学奖”诗歌奖(诗歌作品)3名
“扬子江诗学奖”诗评奖(诗歌评论)2名
三、参赛要求
1、2018年10月至2019年9月期间在国内省级及以上报刊公开发表的诗歌和诗歌评论作品,申报时须寄发表刊物原件及参赛作品复印件三份,附百字个人简介、有效联系地址、电话、身份证名等基本信息。欢迎自荐和推荐他人作品。
2、提交的参赛诗歌作品为一组新诗(长诗亦可),不少于200行;诗歌评论为单篇评论,不低于5000字。
3、参赛者年龄不限。
4、参赛作品如有抄袭或侵权,作者责任自负。
四、评奖方法
由主办单位聘请著名诗人和评论家组成评委会,评出获奖作品。
五、时间安排
申报作品自即日起,至2019年9月30日截稿(以快递寄件日期为准)。不收电子稿件。
信封上注明“第七届扬子江诗学奖”。
六、投稿地址
江苏省张家港市电大路101号,张家港市文联,张红燕 13706229533
附:第七届扬子江诗学奖申报表(点击查看下载)
《扬子江》诗刊
中共张家港市委宣传部
张家港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9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