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重点扶持文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7年03月23日 16时04分 

各设区市文联、作协,各团体会员单位,省作协各部门、单位: 

  “重点扶持文学创作与评论工程”是江苏省作家协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和中国文联十大、中国作协九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精神,推动江苏文学事业迈上新台阶的重要举措;是省作协坚持文学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以服务、扶持、鼓励、倡导为宗旨,以多出优秀作品为目标,推动社会主义文学事业繁荣发展的一项重要文学工程。“重点扶持文学创作与评论工程”主要扶持关注时代、关注现实,主题深刻,构思新颖,能体现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具有振奋民族精神、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作品。 

  现就开展2017年度“重点扶持文学创作与评论工程”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者长期在江苏省内生活和工作,具有相当的创作实力,具有严谨认真的创作态度和较高的艺术追求。其作品体现文学创作和文学理论与批评的新高度,具有原创性、前沿性、开拓性。 

  2、申报者根据自身的创作情况自主提出选题。 

  3、文学创作类:接受长篇文学作品的申报,包括长篇小说(含网络小说)、长篇报告文学、长篇散文、长篇诗歌等;不接受中短篇小说集、诗歌集、散文集、报告文学集等文学作品集的申报。 

  4、理论评论类:以研究和评论当代江苏作家作品及文学思潮、文学现象等为主要内容的理论、评论著作为主,兼及全国文学创作总体状况研究的著作,不接受对外省作家作品评论和研究的专论性著作。 

  理论类作品对江苏文学整体现象和重要问题的研究应具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以专著的形式申报;评论类作品应注重对当下江苏作家作品评论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可以系列论文的形式申报。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进入江苏省作协第十批、第十一批“重点扶持文学创作与评论工程”和第二批、第三批“重大题材文学作品创作工程”以及第一批儿童文学项目的作者;处于签约期的省作协特约作家、签约作家;有其他与江苏省作协签约的项目但未完成的作者。 

  6、不接受申报截止日之前已出版作品的申报。 

  二、项目类型 

  “重点扶持文学创作与评论工程”项目。2019年完成。 

  三、申报方式 

  1、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4月30日。  

  2、申报要求:  

  ①申报者请认真填写有关表格,提供相关材料,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体裁类型、内容简介、创作计划、选题大纲等,以供审议;  

  ②申报表格及相关材料必须于申报期内提交。  

  ③纸质申报表一式十份连同相关材料寄送江苏省作家协会创作室,同时将电子文本格式的申报表发至信箱js2015zd@sina.com 。电子文本申报表的发送主题为“作者姓名+重点申报”。  

  请以快递或印刷品的方式寄送,切勿邮寄包裹。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50号 

  邮编:210019 

  联系人:孙慧文 

  联系电话:025—86486056 18112993098 

  

  江苏省作家协会 

  2017年3月21日

附:省作协第十二批“重点扶持文学创作与评论工程”申报表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江苏作家网 【打印文章】 【发表评论】

主办单位:江苏省作家协会

版权所有 江苏省作家协会

苏ICP备09046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