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弦:一个村庄之子的长歌 ——序王军先长诗《我的爹娘我的村庄》

2016年07月20日 13时52分 

  

  军先兄把这部长诗书稿给我的时候说,你看看,不会失望的。 

  说实话,我对来自乡村的书写,从未失望过。因为乡村出身,我对来自乡村的诗人的心灵境遇可谓了如指掌。我和他们是一体的。像这样《我的爹娘我的村庄》,只一个题目,就是一声清澈灵魂的呐喊。这呐喊引起的不是共振,而是它本身就像来自我自己的声带。 

  这首长诗写的是诗人的故乡王巷村的前世今生,重点是新农村建设,但就整体的观感,他既是叙事,更像长长的咏叹和抒情。一个乡村出生的诗人,很自然的会成为一个村庄之子。“王巷村,在你每一次的疼痛里/我都会沿着心灵的走向/打开一扇扇紧闭的门扉”,他的书写,永远都是一种情感见证。有人说村庄是神造的,那么诗人无疑是神之子。虽然本书着重要写的是人对村庄的改造,但在我看来,正是诗人对村庄和亲人的爱,造就出了神性——只有来自血液和骨殖的爱才有这种效果,因为它是如此自然而又深入骨髓,几乎与尘世遭际无涉,与这座村庄身在何处、富裕与否无涉。诗中的母亲贫寒而卑微,甚至天不亮就带着幼小的儿子推磨,做农活。但她对儿子的爱,隐含在一切的艰苦中,而我们知道,即便是破衣烂衫的母亲也依然是圣母。 

  借由诗人的描绘,我们知道了,王巷村是苏北一座贫穷的小村庄,“王巷村,王巷村/蛤蟆撒尿也成灾/在失望的边上挣扎/在希望的边上等待/只要是风,乡亲们就会祈盼/每年的春天/我都会看见无数双眼睛/在数着树枝上的芽苞”,它一直都是贫穷的,人们总在近乎无望的希望中,等着春天降临。这个“春天”是个我们耳熟能详的隐喻,它既是季节的,也是命运的。“村西的青龙山上/安眠着我的祖父祖母/后来父亲和母亲也和他们相邻而居/村东是淮沭新河/据说这条河属于长江水系……/王巷村,在你的每一个黄昏/有一位少年立于岸边/梦想随河水流向远方”。这就是诗人心灵的立足点,一条小河,从父母亲人的埋骨之地出发,先于诗人到达了远方的水系,少年的怅望,则连系着村庄与远方,现实与梦想。这个立足点,也是整个长诗的支撑点,它同时撑起了为村庄作传,为自我作传,而对于村庄与我的共同的梦想与远方,它则是个引子。 

  写一座村庄,写它的变迁,首先是写自己的人身经历和心灵史。从诗人的自叙中,我们可以瞥见他从儿童到成年的成长过程,从一个孩子成长为真正的村庄之子,大地之子。而作为一个个体,他既有代表性,也有自己独特的身份。他的童年记忆,几乎是所有人的记忆,首先是不知愁滋味的欢乐,“村东的旷野是我童年的乐园啊/擢茅针,逮蚂蚱,捉蜻蜓,做游戏/那广袤的大地是我最初的摇篮/童年的梦想是粉色的,太多的苦涩/都已经凝聚成天上的一道道彩虹”。但对于村庄的孩子,艰辛的劳动还是过早的降临了。捡拾山芋干、金红石,扫落叶做烧柴,尤其是夜深人静睡眼惺忪中被母亲叫起来推磨,乡村少年的美梦,过早地被苦难挤占。上学期间,则“真正上课的时间很少”,我在诗里看见一个熟悉的词:勤工俭学。这也正是一代学生的命运。比起看得见的磨难,这种被盲目的激情夺走了学习机会的磨难更像是灾难,诗人正是在这种环境中成长,并逐渐清晰地成长为了一个少年,一个青年,一个诗人,一个心有忧患的人,一个乡村知识分子和基层干部。 

  在诗人的经历中,先前的学业荒废,在社会开始转型的时候,给了他痛苦的一击,他中学毕业,高考落榜,重新回到农村,重走父辈的路。“于是,我跟在父亲后面/学锄地,学插秧,学收割庄稼/还学会了开手扶拖拉机/当我开着拖拉机在崎岖的道路上行驶的时候/你不知道,其实我的内心/就像这蜿蜒的山路一样/常常看不到尽头/那山涧里的水声/那田野上此起彼落的鸟啼声/还有父亲粗重的呵斥声”。呵斥声,既是父亲的声音,也是沉重生活的声音,而路在哪里?除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除了祖祖辈辈走过的路,新的出路在哪里?中国的乡村,几千年的农耕生活似乎都没有太多改变,“村庄美丽的容颜/都被时间打磨得神情黯然”。然而,正是诗人重回乡村并在那陈旧的生活中徘徊的时候,时代却在酝酿着巨变。这一点,恐怕连诗人都没有料到。他务农,娶妻生子,进厂务工,唯一与大家不同的是,他从不曾停止读书。由于阅读与思考,他开始重新打量村庄和生活,思想和情感在纠结中有了分离,在故乡的天空下,他成了一个有所思的特殊的流浪者。正是这种内心的变化和提升,使他成了乡村的新型引领者。 

  变革,是这部长诗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许多关于村庄的描写、铺设,以及自己的心路历程的描绘,也正是为了这一部分的抒写。我一直有点好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该怎么写呢?诗人那试图诗性的呈现,会不会滑入新闻报道或报告文学的轨道,并使得诗歌陷入无法自拔的泥潭?我想,对于任何诗写者来说,这都是个挑战。“当春风又一次来临/当小麦开始吐穗扬花……//我从镇上的一个单位/被党委安排回到家乡担任党支部书记”,事情就这样开始了。上任、困惑、取经、壮大、改制、调整、教育、新居、村务、坦途......从这些章节的名字,你几乎看不出任何诗意,只能看见一个基层干部忙碌的身影,一连串的纠纷、难题和难以言喻的酸甜苦辣。在这些章节里,诗人走的是朴实叙事的路子。间或的比兴描写和抒情已不是主调,主调是“铺陈其事也”。对于中国诗歌而言,从《诗经》开始的赋比兴,“铺陈其事”一直都不是主流,以至于新诗发端后,我们还要从西方诗歌中借鉴叙事。但诗歌中的叙事与小说不同,它要求要超越叙事,务实一点的说法就是,你的语言要(比小说等)更好。一首长诗在叙事,那你怎样保证自己不至于厌倦?怎样保证读者能够有兴趣有耐心读下去?其要求是,情节弱化后,语言必须自成内容,它的作用也就更加致命。 

  我们来看看作者的努力:“听见一阵阵笑声/从车间里飞出/我仿佛看见现代工业文明的春风/瞬间便吹进了这个闭塞的村庄/这是深秋,工厂的灯光/为沉寂的村庄带来了温暖”;“我渐渐读懂了曾经的困惑/那高达98米的华西金塔/承载的决不是一个村庄的梦想”;“两千万,对许多企业来说也许不算什么/但是对我们这个小小的村庄来说/这就是天文数字,王巷村/在岁月的轮回之中/在燠热难耐的广州/我们用手中的开水当酒/祝贺广州之行的成功”。因为要直面其事,抒情的成分自然被压缩。这也许已经是最明智的选择了,没有可以别开空间的幽境或传奇,任何剑走偏锋的夸张都有可能带来不真实。看这些章节时,诗人似乎有意在让语言为叙事让路。因为的确是存在这么一种叙事的:当你专注于情节(实际上是诗人有能力让你专注于情节),语言仿佛消失了,此中,语言和事件的磨损被降到了最低。 

  浸润在叙事中的,是平实而朴素的情感。由于叙事的平实,情感,表现为一种缓慢的接续和存在。用情,确定了这仍是一部出色的抒情长诗,平实和朴素,在保证了在抒情中不至于煽情,从而最大限度地保存了事件和情感的真实。但过于低调,显然也并非诗人所愿,所以,诗行中情感从未真的消失,而是一直在平稳流动,而在阶段性的叙事结束后,他往往宕开一笔,比如在写了困惑、取经后,就插入了母亲一章,在壮大、改制、调整后,插入了祖母一章,在其它的章节间,则插入了自己写诗和父亲等章节。他时时不忘勒紧叙事的缰绳,并向抒情汲取力量,在漫长的诗行间,造成一种古老温情的回溯感。 

  读完这部作品,我的确没有失望。我想,军先兄收获的不仅仅是一部长诗,还有对出生地情感的一次激活和更新。为故乡而歌,永远是一种神圣的使命和快乐。祝他今后写出更多更好的作品,成为一个更加出色的歌者。 

  是为序。 

  2016年初夏于南京 

  

  

  

  胡弦,著名诗人,《扬子江》诗刊执行主编。参加诗刊社第十八届青春诗会,著有诗集《阵雨》《十年灯》、散文集《菜蔬小语》,曾获第三届闻一多诗歌奖、紫金山文学奖,被诗刊社授予“新世纪十佳青年诗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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