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奖励24位作家

2013年05月28日 19时20分 

  根据《关于奖励苏州作家文学创作的暂行规定》,经个人申报和组织审定,日前,中共苏州市委宣传部、市文联作出决定,对2011年度24位作家的34篇(部)作品分别给予奖励。 

  《关于奖励苏州作家文学创作的暂行规定》的出台是苏州市建立激励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规定》对全市作家发表在《人民文学》、《中国作家》、《收获》、《诗刊》、《当代》、《小说选刊》、《中国儿童文学》(《儿童文学选刊》)、《世界文学》上的文学作品和发表在《中国社会科学》、《文学评论》、《新华文摘》上的文学论文给予奖励。《规定》实施十年来,苏州市坚持这一举措,持续激发了作家的创作热情,并不断强化着苏州作家在国内争先的意识,营造了以作品赢声誉、论人才的和谐竞争氛围。近年来,获取这项发表奖的作家作品连年递增。到目前为止,全市累计已有60余位作家的各类作品371篇(部)被上述国家级重点刊物登载,充分显示了激励机制对于文学精品创作、优秀人才培养的促进作用。 

  本次决定奖励的24位作家的34篇(部)作品是:范小青的《香火》(长篇小说)、《哪年夏天在海边》(短篇小说)、《我们的会场》(短篇小说)、《越走越远》(短篇小说)、《寻找卫华姐》(短篇小说),荆歌的《玩物志》(散文),朱文颖的《扬州一觉,千年不醒》(散文),范红新的《访隐者不遇?翩翩》(散文),许军的《江南叙事》(诗歌)、《沙溪记(外一首)》(诗歌),徐晓华的《清明无雨(外一首)》(诗歌)、《寻找红军帽》(诗歌),涂海燕的《声音》(组诗)、《小海的诗》(诗歌),浦君芝的《鸟》(诗歌)、《九月,你我在沙溪遇上同一场雨(外一首)》(诗歌),老铁的《中国金属:镰刀和铁锤(外一首)》(诗歌),长岛的《游沙溪,兼怀父亲》(诗歌),朱文新的《沙溪印象之冬闲》(诗歌),梁延峰的《在沙溪——给你》(诗歌),龚璇的《沙溪、沙溪》(组诗),姚国红的《致晓邦》(诗歌),韩墨的《东海水晶海东青(外一首)》(诗歌),金曾豪的《古董守望者》(短篇小说),盛永明的《脚炉爆豆》(散文),徐玲的《玉树临风安小度》(短篇小说),张寄寒的《童年的祭祖节》(散文),顾鹰的《和山妖一起数星星》(童话),叶弥的《你的世界之外》(短篇小说),尼楠的《不要问我从哪里来》(短篇小说),丁晓原的《“过渡语言”与晚清散文文体变异》(理论)、《复调与复式:新世纪十年报告文学观察》(理论),王尧的《中国当代文学批评的生成、发展与转型》(理论)、《如何现实,怎样思想》(理论)。 

  (左 勰)

文章来源:江苏网络电视台 责任编辑:程家由 【打印文章】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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