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下河文学与乡村社会伦理(一)

2016年06月14日 15时40分 

  

  里下河文学与乡村社会伦理 

  高洪波等 

  里下河这片文学沃土,在滋养着里下河儿女的同时,也塑造了作家们的性格乃至观察世界和人生的眼光。里下河地区特殊的地缘空间,有着它独特的历史人文基因和乡村社会伦理观念和形态,这些无不影响了里下河作家的写作身份和文学取向。为深入挖掘里下河文学的价值和意义,进一步扩展里下河文学的影响力,2014年10月18日,《文艺报》社、江苏省作协、泰州市文联联合举办了第二届里下河文学研讨会,这次研讨会也是里下河文学研究中心成立召开的第一次学术会议,与会者除了研究中心的研究顾问和特约研究员外,还邀请了里下河本土作家,与批评家们面对面交流。与去年首届研讨会不同,今年的研讨会确定以“里下河文学与乡村社会伦理”作为主题,走向了里下河文学的内部,对其内在肌理进行梳理和解读,更深入地探讨里下河文学独特的内涵,进一步提升里下河文学的认同度。 

  中国作协副主席高洪波: 

  无论是南方乡村,还是北方乡村,乡村伦理都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一种非常重要的文化伦理观。它以一种特殊的方式深刻影响着身处其中的每一个人,尤其对身处其中的作家、艺术家产生了深远影响。里下河文学就是深受乡村伦理影响的例证,它体现了作家与土地、与人民之间的关系。因此,关注里下河文学从某种程度上看,对于我们研究中国的乡土文学、研究作家与故乡的关系,具有一定的启示性和现实意义。里下河地区可以算得上是一片文学的土地,自汪曾祺以来诞生了许多优秀的作家、作品,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一批作家以手中的笔抒写发生在这片土地上的故事,对地方文化的建构、发展作出了努力。新的时代,我们应该博采众长,用文学作品将这些优良传统表现出来,发扬光大。我祝愿泰州的文艺家们,尤其是作家们用自己手中的笔,抒自己心中的情,爱这片土地,爱我们的乡村,爱我们的人民,努力为我们民族的伟大复兴奉献出更好的文本。 

  江苏省作协主席、党组书记范小青: 

  设立“里下河文学研究中心”并且聘任研究员和顾问,标志着里下河文学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并且正在不断提升,不断地填补,不断地扩展里下河文学流派研究的主要依据,一方面是里下河文学的持续不断的创作实践,一大批里下河地区的优秀作家,始终在创造着,始终在努力前行,不断地提供了优秀的文本;另一方面,许多有学识、有眼光、有热情的文学理论家、批评家对里下河文学现象的重视、热爱,这两者的结合,才有了今天能够持续并不断提升的里下河文学现象的研讨,这样的研讨,又反过来有力地推动了里下河地区的文学创作,使之形成新的令人欣喜的气象。 

  中国出版集团办公室主任曹剑: 

  里下河文学之所以兴起,我认为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一、标志。一是出现了一批大的作家,二是一大批的作品产生了影响,在全国获奖,三是理论的支撑,拥有众多的文学评论家。四是繁荣,经常有一些里下河文学活动,包括召开研讨会、出版系列丛书等,扩大里下河文学的影响。 

  二、渊源。里下河文学有四个阶段,一是“里下河”,二是“文学”,三是“流”,四是“派”。先有里下河,再有里下河文学,先是广泛流传,最后蔚然成为流派。里下河文学首先是接“地气”,是“河”的文学,这个广袤的里下河空间,哺育了里下河文学。再者就是“底气”,文学的形成不是简单由作家创作形成,而是有更广泛的文化渊源和底气,里下河地区历史上产生了具有广泛影响的特色文化,文化底气让文学得到了良好的发展。第三就是“才气”,因为有“底气”、有“地气”,才能使作家得到良好的发展和成长,才让他们的才气得到良好的发挥。因为有了里下河,才有了一批批作家的成长。 

  三、发展。里下河文学,我们知道它从哪里来,更应该考虑往哪个方向去,怎么让里下河文学更加发扬光大,从编辑这个角度,提几点建议,如何让里下河产生更广泛的影响。一是里下河文学要积极反映现在的生活,不仅写过去的乡村与河流,更要与当代生活紧密结合,将新的里下河变迁用文学流传下去。二是和当代新媒体紧密结合,关注培养年轻作家和网络作家。三是占据国家级的平台,把优秀的作品推出去,在国家级的重要平台上进行展示。四是大众化发展和大众化链接很重要。小说越来越成为一种精英文化,而小说的大众化改造非常重要,要将好的小说进行电影、电视剧改编,让好的作品走进老百姓,润物细无声。 

  《小说选刊》副主编王干: 

  谈到文学流派很容易让人想起荷花淀派或山药蛋派,在我看来,文学流派很多都是“硬”的,就是以刊物的形式或文学研究会的形式为共同体,但是里下河文学是“软组织”,以汪曾祺为代表,是自然生长出来的。很多人容易把汪曾祺归到乡土小说里,其实他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乡土作家。因为乡土作家的概念,是作家的叙事身份以乡土叙事为主,或作家转化成农民,像山药蛋派的赵树理,以农民的口气讲述乡村的故事。还有一种乡土小说,像鲁迅,以批判国民性的眼光、带着知识分子启蒙的眼光来写作。这两脉均在文学史上产生了很多优秀的小说。里下河文学最大的特点,是既没有农民的口气,也没有转变为农民身份讲土地上的故事,如果说里下河文学在文学史上留下特点,是用中国文人的情怀、文人的眼光看待这块土地。和鲁迅的启蒙者身份、赵树理的农民身份不同,汪曾祺秉承了田园诗人的一脉,用田园诗人的眼光看乡土文化,用传统文化的眼光看待乡村伦理。他们有别于荷花淀派、山药蛋派和“五四”新文学启蒙的视角。里下河文学是中国文人本土化叙事的一个尝试。 

  江苏省作协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副主席汪政: 

  文学创作的意义有时是超过了文学的。无论是坚守在本土进行创作,还是坚持写本土的作家,或是坚持在本土又在写本土的作家,他们都以自己的写作参与到地方的社会建设中,是很重要的力量。事实上,里下河的民众对当地作者的写作非常推崇,他们对地方是有影响力的,实际上是以新的方式接续了中国的“乡贤”传统。 

  对于文学中的乡村伦理,评论家们应该多作文本分析,去解读作家们如何呈现社会风貌和变迁,变迁中的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同时,要在文学与社会之间互证关系,从这方面说,里下河文学的诸多文本都是这方面很好的样本。 

  在探讨里下河文学流派时,我们有过争论,而且还会有争论。但关键问题是在面对这一区域性写作上我们有没有认同?谈论里下河文学,首先是对里下河文学的认同。里下河文学的特点、价值,它的美学诸要素,都应该好好探讨。我们要在众多理论和批评中,建立关于里下河文学的认同。有认同才有研究的基础。无论作为流派或是文学现象,都可以继续探讨,但是对于这一客观存在的写作事实而言,里下河文学现象是毋庸置疑的。 

  施耐庵文学研究院院长、江苏省作协专业作家费振钟: 

  对于里下河文学,除了去年讨论得出的一些共识外,我更愿意把它看作一个文学共同体。虽说这是借用的一个社会学概念,但里下河地区大多数写作者,在身份、文化、地缘等方面的认同,使得他们的集合更具有共同体的特征。与之相对应,里下河文学共同体,其文学空间以及写作对像和内容,又与里下河地区乡土社会共同体有一种共生共在关系。在其中大部分作者那里,这里的乡土社会(包括村镇),不仅提供了他们的生活经验和文学经验,同时还提供了他们一种社会伦理价值的规范和支持,他们对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关系理解,以及文学处理和书写方式,尤其是文学的个人化风格表达,都有赖于从乡土社会共同体获得资源。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在这里讨论里下河文学与乡村社会伦理,就有可能进入里下河文学的肌理,对于所谓的作家群或文学现象,就不会停留在一般的文学形式或形态的认知上,也不会满足于所谓流派和区域文学史的识别上。当然,这只是一个角度,一个切入点,或者说一种将文学和人类社会学结合起来的方法。 

  实际上,对里下河文学的深度讨论,主要面对的是这个文学共同体中每个不同的个体。如何在个人乡土身份和乡土经验层面上,处理和表达写作者与乡村社会的关系,伦理性及其价值观念在其中的影响和发生,既是作家自我文学建构的重点,也是研究者在他们的作品中首先关注和发现的问题。在这里,里下河的作者个人选择的差异,与作品叙述与描写的乡村空间的趋同,都会表现在他对乡村社会伦理取舍上,表现在认同与接纳,或者怀疑与批判上。作家和批评家,对此应该有同样的发言权,既有共识,也有异见。就我的阅读和批评选择来说,我有兴趣用一种比较和分类方式,来看待一块小地方的多个人的写作。比如在座的兴化作家庞余亮、刘仁前、刘春龙,他们三个人同时期,在一块相距十数二十公里相邻地方,写作小说或散文作品,在观察和处理乡村官员、农民、文化人以及生活知识时,虚构也好,客观记录也好,其中的乡村社会伦理立场之异同,就很有意思。这里不作细述,他们自己会讲出独到之见。总之,我认为这在研究里下河文学时,是非常需要的。 

  江苏省作协副主席鲁敏: 

  年会是第二届,但我是第一次参加。虽然我不知道东台属不属于或者我属不属于里下河文学流派,但这个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作为一个写作者,我对这个文学名词的确有动于衷。我有预感,当然也是个祝福,由于里下河地域的这一批作家的影响力、这一批作品的审美,以及相关的研究的建构(当天发行的书与文集),这会成为一个文学上的专有名词、一个带有特定风貌、审美倾向与伦理构建的文学名片。我是我的第一个感觉,这可能也是我们这个论题主办者的应有之意与起码的野心。 

  第二个感觉,从这一届的我们的研讨主题也可以看出,由于里下河地域的地理价值与历史价值,这个价值可能不是它多么特别,而可能是“不那么特别”乃至“非常不特别”,它就是一个乡土中国的典型微缩,就像一张脸一样,里下河就是一张中国乡村的脸,具有一切基本的要素,像一张脸上长着恰当的五官。比如有鱼,田螺,泥鳅,有鸭子,芦苇和竹子,还有洗澡的水牛。有四季。有枯树和冰块儿。最关键的,是具有与之相当的乡村社会学意的全部构成(土地、节日、房屋、婚嫁、离合、苟且、耕作与收获等等)。里下河文学的研究其实是地图上的入口与坐标,透过里下河写作这个小小的点,我们可以来观察或研究乡村风俗与世情,乡间伦常、研究乡村家庭与代际的变迁、包括研究乡村世俗价值观与土地权力转换与演变等。这些乡村伦理里总是存在一个过去现在与将来的,曾经存在、正在消失,但可能也在覆盖中重建。所以,里下河文学说到底并不是一个“邮票大小地方”文学写作概念,而是一个此地为切片的,对当代乡土中国的文学性阐释。今天这个论题,我们就可以从乡村社会伦理这个上探讨出更多。 

  但除了前面这两个感觉外,我还有第三个感觉。我一直在想,里下河写作的研究,其实还可以包括一个主题:当一个作家走出了或超越了里下河之后的写作,也就是说我们要观察和追踪到这一系列作家的“变动与轨迹”,这些跟他原来的出身、跟里下河的这个烙印,包括里下河地域的乡村伦理对他的浸淫、渗透、滋养,到底是彻底的不相干?还是有着必然的内部的联系?如果有,又有什么方向和多大程度上的? 

  我一直有个比方,认为写作者像一个持取景器者,像一个潜伏在生活里的旁观者与窥看者,因为决定一个作家与另一个作家的不同,不跟他看到的什么有关、不跟他投出去的视线,而跟他从哪里、哪个位置、哪个高度去“置放”他的机位和取景器有关,他是俯看还是仰视,是从前门还是从后窗——当然,这都是些小学生式的比喻,我想说的其实是,一个写作者的出身与经历,从小到大我们所汲取的食物与读物,置身的环境,我们往来结交的邻人,我们的举止与教养,成长与观照的镜像等等,这些出身的形成,同时具有生物学与精神性的双重特质,进入了我们的血液、胆汁与DNA,构成了写作者的体质、构成了一个作家的写作坐标。哪怕我们后来远离乡土、完成了对城市生活的主动介入与相互占有,从乡音变成了普通话,我们大量阅读西方当代作品,对影视通俗审美及各种现代性审美有着巨大胃口,甚至还有着对所谓国际性视野的诉求,成为一个非常厉害的阿喀琉斯,但总还是有着跟他差不多的脚踵,这块脚后根似乎总还带着乡村,比如说,带着里下河的最后一片残留的隐秘的泥巴。 

  我这里以我为例,我早期写“东坝”系列,写乡村的那种世情乌托邦,这等于是一个对原始记忆的文学消费,也就是第一桶文学之金,我把家里的客厅、厨房、卧室都都写完了之后,但这是一个阶段,过去之后,我开始写当代都市,这是一个必须的、必然的进程,可以从时间长度上分析:我今年41岁,在乡村的经验是14年,我肯定会走到后窗,去架起一个机位,把目光放到里下河外边的世界,所以我后来写的就是当代都市、人性暗疾系列,如《铁血信鸽》《谢伯茂之死》等。我一直在想,这跟我原来的血液、跟我脚后跟上的泥巴真的没有关系吗?我自己有时可以感觉到,这是一个有约束的有背景的书写,带有特定的“方位感”、“选择性”乃至“屏蔽性乃至“局限性”,比如伦理道德上的定势与审美积习上的长尾巴等。 

  话题好像说远了,这其实是我提出的一个疑惑。这种以里下河为根据的后窗,对一个已经离开或超越了里下河写作的作家与作品的影响,这个命题是否成立,如果有影响,到底是什么层面上什么程度上的?等等,我身在其中,说不好。反正写的时候就只管去写。不管怎么说,从地域文学研究的角度来说,不管是昭通文学、西海固等地——这种胎记式的生而随形的阿喀琉斯之踵正是每一个地域写作者、每一代写作者的特征与最大辩识度所在,如果足够强烈足够成熟足够系统的话,实则可能也是对当代文学的一个贡献。 

  《文学报》评论部原主任朱小如: 

  “里下河文学与乡村社会伦理”这个题目出得好,可以更深入到里下河文学作品的内在肌理上来讨论问题,而不在纠缠于在“流派”、“现象”这样的表面上做文章。 

  在我阅读毕飞宇的《平原》时就曾突出的感受到毕飞宇作为土生土长“乡村”的叙述身份,也被称之为“非知青”叙述身份对“知青”下乡的深刻“怀疑”。而在这“怀疑”的目光中就隐含着一种“乡村社会伦理”思想和“广阔天地大有作为”那样的“政治意识形态”高压下的尖锐矛盾冲突。我作为知青下乡到黑龙江九年,我深知这场运动的结果是每一个知青父母都在为自己的子女离开乡村,想方设法地“开后门”;而每一个知青也都在为自己的上调,不得不屈辱地向权势低头,出卖“肉体和灵魂”,或不得不在同伴间勾心斗角,互相排挤,互相倾轧。这才是真正导致社会“群体性”精神溃败和整个社会风气溃败的深刻原因。 

  我一直对“知青”文学不满意的地方也正在此。我们高唱“青春无悔”的调子,不经意地就把如此严重的社会“灾难”遮蔽了。知青下乡运动的失败,其实就因为它违反了自然的“人伦社会关系”,破碎一个个最基本的完整的“家”的概念。 

  又如在刘仁前的小说《浮城》中,最大的现实矛盾冲突也在于此,既然主人公不能替父老乡亲为政,那他为政的热情何来?荣誉感何来?成就感何来?党群和谐、亲如一家的关系何来?再如汪老的小说也突出表现了那种自然、男人和女人之间,复杂矛盾,但又总是充满温暖的社会伦理关系,即便在《陈小手》那样带有强烈批判意识的深刻人性揭示中,他也尽力做到“坏”也“坏”得充分合乎“情理”。 

  总之,在我读来,里下河文学之所以具备敦厚温暖的艺术品质,是和里下河乡村社会伦理深厚的文化传统紧密的联系着的,也是和里下河文艺创作者们在日常生活中常用审美的眼光来看待的结果。 

  江苏省作协创研室副主任徐晓华: 

  里下河文学流派也好,文学现象也好,它已经是一个客观的存在。作为研究者,深入的研究和思考都是有价值的。但是,往往批评家们还在解释现象的时候,作家们却已经发现了问题。庞余亮和鲁敏的发言给我很大的启发,作为写作者,作家对里下河区域的认识和思考,也许比批评家多得多,也超前得多。他们面对自己的写作对象,永远会发现新的问题。每一位作家都不可能永远书写过去,当他们完成了一部作品又开始新的创作的时候,当他们需要审视当下的时候,笔下的乡村生活是不是在发生着悄然的变化?曾经的乡村生活对他们后期的写作又有没有影响?我想强调的是,我们的书写也许不一定只是在回忆,还要书写当下。外部的东西还在,内部的实质的东西是否有改变,对写作者来说有没有敏锐地感受到这一点。我们的生活是指向未来的,我们的文学也是指向未来的,乡村的伦理曾经是什么样,现在什么样,未来又将是什么样,是每一个研究者应该思考的问题。 

  苏州大学文学院副院长季进: 

  首先只要你有里下河生活记忆,它就转化为作家带不走的胎记,这个是避免不了,所以在这个意义上,很多作家都可以纳入这个文学范畴,即便他们没有直接表现里下河的生活,但是他们从小形成的看待、想象、表达世界的眼光是无法在作品中回避的。二是里下河文学作为文学共同体,可能它的想象成分并不多,很多是实质性的,既体现在表达方式上、内容上,也体现在对乡村伦理的诉求上。三是地方性解读很重要,也就是要从文化地理学上进行解读,从沈从文、汪曾祺到里下河,进行解读。四是里下河作家的外国文学阅读经验,对文学的认知,会反过来影响对本土生活的呈现,形成一种张力,成为一种独特的切入点。四是里下河和文学的作家在重塑乡村伦理的过程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寻找那种温暖人心的力量,对重建整个社会的道德规范,具有启示意义。 (未完待续)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江苏作家网 【打印文章】 【发表评论】

主办单位:江苏省作家协会

版权所有 江苏省作家协会

苏ICP备09046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