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全国微型小说(小小说)年度评选活动启事

2013年09月16日 09时57分 

  

  微型小说以其短小精悍、诙谐幽默、活泼多样的形式,在小说家族中独树一帜。中国作家协会已将微型小说(小小说)列入鲁迅文学奖的评奖范围。 

  由中国微型小说学会主办,金山杂志社承办的全国微型小说(小小说)年度评选,作为微型小说界的一项权威赛事,自2002年至2012年,已成功举办十届,在全国乃至世界华文文学界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为进一步推动微型小说创作的繁荣发展,展示精品力作,弘扬中华文化。2013年将举办第十一届全国微型小说(小小说)年度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组织机构 

  主办:中国微型小说学会 

  中共镇江市委宣传部 

  镇江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金山杂志社 

  协办:江苏圣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省交通工程集团镇江分公司 

  镇江市交通投资建设发展公司 

  镇江市华普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活动日程 

  2013年9月15日起发布启事,开始征稿; 

  2013年10月31日截稿; 

  2013年11月份初评; 

  2013年12月份终评; 

  拟于2013年12月底揭晓、发布获奖名单,举办新闻发布会。 

  活动细则 

  1、参评范围为2012年内正式发表、出版的微型小说(小小说)单篇作品。参评作品每篇以1500字以内为宜。 

  2、参评作品可由报刊集中推荐和个人自荐。报刊推荐限每位作者一篇;个人自荐不超过两篇。 

  3、评选出获奖作品100篇。其中一等奖10篇,二等奖30篇,三等奖60篇,另设报刊组织奖及编辑奖若干名。 

  4、对获奖的作者、报刊及编辑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获奖名单在各大媒体、网站公布,100篇获奖作品将结集出版。 

  5、本届评选活动自9月15日起,推荐、自荐参评作品须附首发原件,来稿请注明作者详细地址、邮政编码、电话、邮箱及刊发或出版作品的时间、报刊、出版社,用A4纸复印一式5份。并请同时发送作品电子版至活动专用邮箱。 

  6、来稿请寄:江苏省镇江市正东路34号机关综合楼5楼金山杂志社评选组委会邮编212001,信封注明“参评”字样。 

  电子稿请发至组委会专用邮箱:zgwxxspx@qq.com ,邮件以作者名为标题。 

  截稿日期为2013年10月31日。电话:(0511)84402821 80829003 

  

  

  全国微型小说(小小说)年度评选组委会 

  

  201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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