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支持文艺工作者深入社会实践,积极创作文艺精品,推动千灯镇文艺创作的繁荣和发展,近日,昆山千灯镇政府出台《千灯镇关于对重点作者出版个人作品集进行经费扶助的规定》(试行),拟对作者出版个人作品集予以经费扶助,扶助范围为全镇有较高创作水准的作者,类型包括文学作品、摄影作品、书法美术作品等文艺作品。作品须经出版社出版,列入国家出版物在版编目。凡出版作品集的作者可向镇文联书面申请,镇文联理事会审核通过后,给予作品出版总额的50%扶助。规定自2013年7月起执行,试行两年。(昆山市文联、千灯镇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