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者》第五十四期

2015年04月07日 09时47分 
 

时速7公里

赵翼如

 近日和同事去南京冶山,坐了趟“世界最慢小火车”,时速7公里。

 摇晃的哐啷声,呼应大地的绵长呼吸。随意一瞥,窗外的山水回环往复,一如缓缓转动的旧式唱片。更迷人的是那些视觉细节。兀立枝头的野鸟像一道剪影,安然背对车轮……

 职场意味着多人之间的秩序。空间换轨——哐啷声弹奏出即兴曲,分享了万物的自由醉意。

 太过迅疾的日子,总得有安稳的底色,简单到时速7公里,才能平衡社会的生态。

 《行者》随就不期而至的缘分。“忙乱中眼睛一亮,一直在寻找的什么忽然间出现了。”本期有著名学者周国平先生的随笔,带读者探访“精神地理”的另一极。

不能缺少的朋友

 

伫候

/周国平

 青春期最奇妙的感觉是什么?一种恋爱的心情。突然发现了一个书的世界,这心情和发现了女孩子的漂亮是一样的。青春期的阅读真的有一种恋爱的特征,没有功利的考虑,它又是非常痴迷的,在阅读的过程中充满着奇遇。

 丰富内心世界,一个重要的途径就是阅读。人类的精神财富最主要的存在方式就是书籍,网络无论如何不能取代书籍。当然网络有它的好处,造成了传播方式的革命。但是,网络也导致了阅读的碎片化、交流的表面化。

 要多读书,而且一定要读好书。可以说读书是我的职业,但是我也觉得好书读不完啊!什么是好书?我的标准是明确的,就是真正能得到精神上的愉悦和提高。老有人让我开书单,我说我开不出来,因为阅读是个人的精神生活,每个人的书单肯定是不一样的。但可以把选择范围主要放在经典名著上。经典名著是时间这个最权威、最公正的批评家帮你选出来的,我发现真的没有上当,确实有最大的精神含量。

 有的人说经典著作太难读了,一开始你可能会这样感觉,这有一个过程,我相信只要你读进去了,就会发现其实并不难读。大师就是大师,真正的大师是平易近人的。读经典也应该有一种平实的态度,不要端起架子来做学问。我觉得我们语文课有个可笑的东西,就是分析课文的段落大意、主题思想等。我的文章就常常被用来做这种测试的题目,我因此遭受不白之冤,有好些孩子骂我,说我让他们吃了这么多的苦。有一回,我的一个朋友的孩子,一个高中女孩,拿来了一份测试卷子,是我的一篇文章,题目叫做《人的高贵在于灵魂》,她说周伯伯你自己做一下,我就做了,她按照标准答案给我打分,69分,我自己的文章我都看不懂了,她很高兴我的分数比她还低,她得了71分。语文课主要是培养阅读兴趣和能力,应该着重个人的独立见解,不可能有标准答案的,你理解得有意思,哪怕是你自己的发挥,也没有关系,从范文中引发出你自己的真实的感受和思考,把它们表述出来,这就是合格和优秀。

 我读书时最愉快的感觉,不是去分析那本书的内容,而是突然发现作者表达的某个思想我也有,但是他表达得非常好,引发我去进一步思考。这是一种自我发现,是本来已经有的东西被唤醒了,这是最大的收获。如果把阅读时被唤醒的东西表达出来,这就是写作了。

 我认为本真意义上的阅读和写作都是非职业的,应该属于每一个关注心灵生活的人。并不是说读人文书籍只是学者、作家的事情,我上学时根本没有想到会成为一个所谓作家,但是我不当作家也一定会写。我的写作是从写日记开始的,我从小就写日记,到高中和大学基本上天天写。我就两门主课,一门是看课外书,还有一门就是写日记。可惜大学四年级时文化大革命爆发了,有两件事情刺激了我。一个是我的好朋友郭世英,直到现在还不知道是自杀还是被害,非正常死亡,我当时很绝望。还有一个是北大武斗,抄家成风,对立派把你的日记抄成大字报,说是反动日记,把你拉出来斗,如果我的日记被抄出来,肯定就是反动日记了。因为这两个刺激,我把全部日记都毁掉了。不过,写日记的习惯还是改不掉,离开北大后又写了。

 大家都在一天天过日子,但有的人是用心在过,有的人灵魂不在场。写日记的时候,实际上是你的灵魂在审视你的经历,对那些有意义的经历给予肯定,把它留住。养成了这样的习惯,当你生活的时候,你的灵魂也会在场,会关注和品味那些有意义的经历。

 有一个身体的自我,这个自我在社会上活动、折腾,还有一个更高的自我,后来我在尼采的著作里也看到了这个概念,他也谈到了更高的自我。这个更高的自我可以说是一个理性的、灵魂的自我,是人性中本来应该有的,但是许多人的更高的自我是沉睡着的。

 人不能缺少两种交谈。一个是和历史上的大师交谈,这就是阅读。另一个是和自己的灵魂交谈,写日记就是一种好方式。换一个说法,人不能缺少两个最重要的朋友,一个是自己,就是你身上的更高的自我,另一个是好书,活在好书里的那些伟大的灵魂。我们每个人的生活范围终归是有限的,可能在周围的环境中找不到大师,但是许多大师在书籍里面。我本人认为当代无大师,当代出明星和偶像,出不了大师。出大师需要合适的土壤,就是一种鼓励精神追求的环境,我们这个民族太重实用,缺乏这个土壤。

 

樱花开了

/刘荒田(美国)

 在四季如春的旧金山,2月里,樱树还没活气,3月初也不见动静。我几次去树下侦察,霜柿子一般的白树皮,隐隐透出青色。估摸须再等个把月才开。不料,3月下旬,樱花一不作二不休,步调划一,一起酣畅,毫无保留。如果把这种瞬间完成的巅峰状态喻为一夜情,那么,我家门前的茶树,就是爱情长跑,12月树下已结满比圣诞树上铃铛繁密的蓓蕾。4个月过去,才开了三朵花。其余的蠢蠢欲动,但“绽开”这个步骤,费时3个月,也只裂开绛唇那么一点猩红。相比之下,樱花的当机立断,格外招引视线。我每年到了这个季节,必定多次绕道,驾车上金门公园日本茶亭旁边的大路,为的是观赏云蒸霞蔚的花潮。茶亭的栅栏上,一角檐牙当仁不让,从樱花阵中突围,以朱红和花对峙——不,二者没有敌意,只是互为陪衬,成就一片异国的扶桑风情。

 当然,在旧金山,樱花之美非公园可独专。我在列治文区一遍布豪宅的马路漫步,被午前阳光洗涤为一匹闪光白练的樱树,非要我停下来,流连,欣赏,乃至留下一首松尾芭蕉式俳句为“买路钱”。它嫌我缺少捷才,干脆以斜出的横枝迎面拦截,繁密花朵搁在我的额头。唔,不即不离的香,粘住鼻翼。我把树枝轻轻拨开,不舍地避过,看水泥地上,没有被碰落的花瓣,才放下心。走远了,幽香依然相伴,味道如此高傲,你说有,它在远处;你说没有,它在心田。原来刚才贴着鼻子贪婪一嗅,它在灵魂里生了根。

 我频频回头,看唯一夹在夹竹桃和梧桐树群中的樱树,想起20多年前在旧金山第一次见面、而后成为至交的诗人。他从密西西比州来访,是秋天,两人进公园散步,他在樱树林里恋栈,可惜看不到花。于是郑重相约,下次专为赏樱而来。这个“下次”,一直没有兑现,他不是没来过,而是季节不对。这么一来,又教他遗憾地作第二次叹息,但不敢再作许诺。彼时他和我,才是中年的起步,而今都已入暮年。连身体也顾不赢,还能分心于一个太远于现实的心愿?

 再想下去,别说他到了孔夫子称为“从心所欲”的年龄,难以为数千英里以外的花事分神。即使在当年也不容易办到,他在小镇开杂货店,老板伙计售货员一身数任,有钱也耗不起时间。我的住处和樱花盛开的金门公园仅仅隔十个街区,也从来没效扶桑国民,趁着花信,呼朋引类,在树下铺一块塑料布,酩酊其上,歌哭其上。别拿没工夫没钱当借口,说穿了,我们爱花没到痴的程度,活得太拘谨,太没情趣。

 因爱成痴,乃是至情至性。黛玉葬花,带泪颂诗,我们只听任扫街车把花瓣吸进滚筒。这就分出情趣的高下了。我们只是被现实功利的秩序规范着行动的俗人,好在,做梦是自由的,许诺也是,但多数到死时依然是悬念。

 那么,以尚算干净的赞美献给这样的人吧——单为看一次花信,一回日出,一次流星雨而登山临水的,那些为纪念半世纪前的初恋而寻找旧址的,那些为一只宠物,一件旧物,一次失约而流涕的,那些敢于放怀浮三大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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