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兆言:阅读是一种美好的享受

2013年05月24日 09时01分 

  著名作家叶兆言 

  著名作家叶兆言是南京的文化名人,他出身于文学世家,从小就生活在浩瀚的书海里,祖父叶圣陶、父亲叶至诚都热爱文学,对文学抱有梦想,但却反对叶兆言当作家。为了打发童年的孤独和无聊,叶兆言开始了漫无目的的阅读,并在阴差阳错中成了作家。 

  苏童曾如此评价:叶兆言是一个真正的读书人。确实,在他身上散发着一种恣意率性的文人气息。他满腹经纶,说话时语速极快,思维跳脱得让你跟不上。他谈阅读,谈经典作家,谈小说技艺,他调侃读书人的疯狂和愚痴,痛陈书的“灾难”,他为严酷时代的退场而庆幸,也揭示了“阅读不在发生”的现实真相,批判与自嘲共存,洞见与粗口齐飞…… 

  对叶兆言来说,阅读和写作是一种美好的享受,而文学的价值就在于它的无用之美。 

  无聊于是读书,孤独然后看小说 

  在叶兆言的童年记忆里,书,首先是以一种强烈的形式感出现的。“当时家里大概有七个书橱,这在那个年代的家庭里是极为少见的,它们厚重的漆色和林立的图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如今这些书橱只保存下来两个,依然摆满了文史哲之类的藏书。叶兆言记得,自己最初对汉字的识读就是从那些书脊上的书名和作者姓名开始的,书,在某种程度上是他最初的识字课本。当年,他还以孩子的眼光,来衡量一个作家的大小,“首先是署名图书的数量,如果谁的书多,我就认为他是个大作家,如果一个人只有一两本作品,我就认为他不是大作家”。 

  祖父叶圣陶先生是不藏书的,而且极为大方,不管什么书,谁要都可以拿走。但叶兆言父亲叶至诚先生却喜欢藏书,因为藏书甚巨,在1980年代的时候,还曾经获得过首届金陵藏书状元。“文革”期间,叶家房子被强迫分一部分给群众居住,面积缩小了一半,装不了那么多的书,便堆在叶兆言的卧室。“很多年我就住在书房里面,整个房间都是书,一伸手就能抓到”。叶兆言说,自己并不是天生喜欢看书,而是因为孤独。因为自己是独生子,性格又内向,为了打发无所事事的时间,便看起书来,“无聊于是读书,孤独然后看小说”。 

  中学毕业以后,叶兆言到北京照顾叶圣陶先生,做了爷爷一年的“秘书”,听他聊天,陪他看朋友,在他的身边乱看书。堂哥叶三午是当时在北京比较活跃的文学青年,在文学艺术上极具天赋,三午不仅阅读了大量中外文学名著,而且口才很好,能够绘声绘色地把读过的作品讲述出来,吸引了一群年轻的朋友。经常参加“三午沙龙”聚会的有翻译家傅惟慈、小说家阿城,朦胧派诗人多多等,他们朗诵诗歌、欣赏古典音乐、交流文学话题,在那个文化沙漠的时代,三午的小屋俨然成了一片文化艺术的绿洲。当时大家都喜欢谈书,堂哥三午甚至自称是看小说最多的人,叶兆言受他影响,但不服气,老想着有一天要超过他,于是也如饥似渴地看起书来,有外国小说,也有中国古典名著,还读了很多现代派诗人的作品。有一次,在语言学院教书的傅惟慈给三午和叶兆言出了个题目,让他们写出一百本自己最喜欢的外国名著,两人罗列到最后发现实在无法凑齐这个数字,这种游戏从某种程度上更加刺激了他们挑战阅读的欲望。由于家庭的读书氛围,加上时间的闲暇,叶兆言很自然地变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书虫子”。如今,回忆起那段时光,叶兆言感到的是一种温馨,“那是我一生中最悠闲的一个阶段,是真正的无所事事,那种本能的、没有功利性的阅读是最美好的”。 

  一个没有书读的时代恰恰是读书的时代 

  对自己的文学创作,叶兆言曾总结说,“我的世界观,我的文学标准和尺度,都是外国文学作品给的”。在中学时期,雨果和高尔基给他留下了深刻的、乃至刻骨铭心的印象。《笑面人》和《九三年》,让他读得如痴如醉。他一面流泪,一面把精彩的章节抄下来。而《九三年》的故事似乎已植根于他的无意识深处,以至于很多年之后,他有时做梦,“仍然会梦到那个辉煌的最后场面,郭文高傲的头颅被按在断头台上,痛苦不堪的西穆尔拔出手枪,用一粒子弹洞穿了自己的心脏。那是一个让孩子可以放声痛哭的壮丽场面”。 

  叶兆言认为,有两类书对他具有吸引力,一类是道德文字,它让人产生一种内心的崇高感。比如中学时读了托尔斯泰的《复活》,就让他有一种“虚拟的罪恶感”,觉得人天生就是有罪的,莫名其妙地产生一种赎罪的要求。土耳其的小说《我们心中的魔鬼》也是给他印象很深的书,这部在他现在看来算不上优秀的小说,曾经一度让他颇为喜爱。英国女作家伏尼契的长篇小说《牛虻》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中国青年的畅销读物,小说中对牛虻和他父亲之间的矛盾冲突有着精彩的描写,让叶兆言迷恋不已。另一类具有传奇色彩、故事引人入胜的小说,也是叶兆言喜欢的,比如《基督山伯爵》、《第七个十字架》、《斯巴达克斯》等。此外,他还有一种“名著情结”,祖父说《战争与和平》好,他就去读《战争与和平》,说巴尔扎克好,就去读巴尔扎克。他说,这样的阅读,有一个好处,就是让他“武装到了嘴皮子”,可以到处“卖弄”,向别人炫耀,在当时,这也是一种乐趣。 

  除了“名著情结”,叶兆言还有“禁书情结”。在那个禁锢年代,很多书是看不到也是不能读的,但越是不让读,就越是想读,所谓“书非禁不能读也”。禁书单反而成了一份导读单。“有段时间,读禁书是我的一大乐趣”。叶兆言就看过不少当时只在小范围传播的“黄皮书”。那是1963年前后,作家出版社出版了一批所谓“供内部参考批判”的书籍,主要是西方文学作品,包括《麦田守望者》、《带星星的火车票》、《日瓦戈医生》、《在路上》、《解冻》、《人-岁月-生活》等。这些书的封面大多是黄色或灰色的,故称“黄皮书”或“灰皮书”。这些书通过私下里悄悄流传,给那个时代的知识分子和年轻人打开了一扇窗户,启蒙了一代知识青年。 

  “禁书”中不仅有所谓的“黄皮书”,还有涉及到性描写的“黄书”。在当年最有名的就是手抄本《少女之心》(又名《曼娜日记》)。叶兆言记得,大概是一九七四年左右,有人带了一本书给叶三午,三午对叶兆言说,这手抄本你绝对不能看。三午把这本书收藏在床褥里,夹在两层棉花被中间。“可是他缺乏搞地下工作的经验。趁他出门,我用飞快的速度,看完了这本手抄本”。叶兆言说,读完后的感觉是,“非常震动”。 

  回顾过去,叶兆言说,七、八十年代很多人的阅读机会少一点,但也恰恰是年轻人知识饥渴的时期,读书成为一种风气。不久前有一次,叶兆言和方方、韩少功、何立伟在一起聊天,还谈到这个话题,他们发现那时候读的书远远比现在的人要多得多。“因为那个时候年轻,不仅没有其他娱乐,而且没有书读,而一个没有书读的时代往往是一个读书的时代”。 

  阴差阳错成了作家 

  真正对读书产生强烈的愿望,是在进了工厂以后。十八岁的叶兆言成了一个钳工,三年下来,完全机械的工作,让生活变得毫无乐趣。恰好这时国家恢复高考,叶兆言突然感到,上大学成了他唯一的目的。那个时候,“想上大学的愿望是那么强烈,甚至超过了性冲动”。他变得积极上进起来,整天想学这学那的,对学习充满浓厚的兴趣,那种状态被他形容为“仿佛大姑娘想嫁人”,“嫁给谁不知道,只是春心洋溢,已经做好了充分的爱的准备”。因为受到反右、文革等政治阴影的影响,祖父、父亲都不鼓励叶兆言考文科,他们认为学理科将来更实用,也安全。那一时期,叶兆言上夜校、学机械制图、学化学、补习数学,忙得是不亦乐乎。没想等到报名的时候,突然发现一个严重的问题,由于眼睛体检不合格,不能报考理科,只能选择文科。匆忙上阵,准备不足,第一次高考落榜了。落榜不久,很快又去参加了市机械局办的工人大学录取考试,结果以第一名的成绩考上了热处理专业。可当时他连热处理是干啥用的都不知道,再后来发现自己对热处理毫无感觉,于是只上了一天课,他就主动退学了。经过了一番波折之后,一九七八年,叶兆言考取了南京大学中文系。第一天报到,叶兆言感觉自己还“晕晕乎乎”的,大学里的一切都让他感到亲切。那一年,文革的喧嚣刚刚褪去,时代变化得令人一时反应不过来,叶兆言只记得,十年前他踮着脚尖挤在人群中看批斗匡亚明的大字报,十年之后,南大校长仍是匡亚明,历史有时候真是充满了戏剧性。不管怎么样,二十一岁的叶兆言终于成了一名大学生,这是他一生中最快乐的事情。 

  大学期间,叶兆言啃过古文,啃过外语,坚持天天写日记,但从未想过要当一名作家。某种程度上,他把写作当作一种基本的技能,因为作家对于他一点儿也不稀奇,写作也没有什么神秘的。作家方之是父亲叶至诚的老朋友,经常来做客、聊天,叶兆言说,方之是一个“热心过度”的人,动不动就教唆别人写小说。方之的儿子李潮也常来玩,并拢络叶兆言一起办《人间》文学民刊。提起李潮现在恐怕知道的人不多,他是作家韩东的哥哥,在当时,李潮可是红极一时的小说家,《青春》、《钟山》的创刊号头条小说都是李潮的。这对叶兆言造成了一点“小刺激”。再加上要办民刊,需要同仁们的稿子,于是叶兆言写下了小说《傅浩之死》,方之看到这篇小说后,很激动。 

  大学毕业后,先是教书,然后读研,读完研又到出版社做图书编辑,在这期间,叶兆言虽然没有中断小说写作,但内心惦念的还是做学问,可是最终他发现,这些进行的都不如意,只有写小说才最符合他的性格,因为“写小说是孤军奋战”,不用为无聊的人际关系烦神耗时间。八十年代中期,叶兆言发表的《悬挂的绿苹果》、《枣树的故事》等小说引起了文坛的注意,奠定了他的作家地位。其后,他的“夜泊秦淮”系列引起了文学界更为广泛的关注,成为新时期文学中一组重要的作品。从一九八六年出版第一本长篇小说至今,叶兆言已出版长篇小说《一九三七年的爱情》、《花煞》、《别人的爱情》等十余部,中短篇小说集《夜泊秦淮》、《去影》、《走近赛珍珠》等二十余部,散文集《流浪之夜》、《旧影秦淮》等十余部,另外还出版有七卷本《叶兆言文集》、三卷本《叶兆言短篇小说编年》、《叶兆言作品自选集》等。真可谓著作等身! 

  外国的月亮不比中国的圆,外国的小说的确比中国的好 

  海明威是叶兆言的青年偶像。在大学时期,叶兆言读了英文原著《丧钟为谁而鸣》,就喜欢上了海明威。最初写小说的时候还模仿过海明威,作为最初的写作启蒙老师,海明威让叶兆言懂得了如何行文、如何点题、如何“把一个性爱场面写得典雅”。他甚至一度幻想,只要学习海明威,就可以把小说无穷无尽地写下去。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他开始“移情别恋”,他发现,福克纳的小说更浑厚、更耐琢磨、经得住品味。因为叶兆言的“忘恩负义”,苏童还和他吵了一架。叶兆言宣称,海明威不算好作家。苏童听了忍无可忍,说你凭什么这么说? 

  如果要叶兆言开列一个自己喜欢的作家书单,是不可能的。一方面他喜欢的书很多,而且经常会变,最主要的是,他认为,文无第一,每个优秀的作家都有他的可圈可点之处,类似给别人开什么“必读书”的行为是十分可笑的。叶兆言举例说,海明威并不是一个读书很多的作家,但正是他最喜欢给文学青年开书单,罗列出来的都是文学史教材上的篇目,“这是很可笑的,一个不读书的外行才会这样”。 

  在叶兆言看来,马尔克斯也是一位需要细读的作家。而且《百年孤独》,“读十遍都是必要的”。但是,对于很多人推崇、甚至开口闭口必谈的博尔赫斯,叶兆言却没有那么狂热,甚至一直有意识地保持距离。叶兆言认为,博尔赫斯是一个非常优秀的作家,他的短篇小说无可挑剔,但是他的路数也很容易掌握。从大文学史的角度看,假如“把博尔赫斯放在唐诗里就是李贺一样的位置”,不必抬得太高。而且博尔赫斯是一个很容易被模仿的作家,如果模仿者把小说写得和博尔赫斯一样,那是没有前途的。博尔赫斯和鲁尔福一样,他们的意义在于开风气,他揭示了一个小说家必须追求的东西,即小说家考虑的并不是“应该怎么写”,而是小说“还能怎么写”。“博尔赫斯让你能感到那种触角,你能感到他在小说中的开疆辟土,这才是他的真正用意”。 

  2011年6月,诺贝尔文学奖新晋得主马里奥?巴尔加斯?略萨来到上海,叶兆言应邀前往,与略萨进行了一场精彩的文学对话。谈及拉美文学,谈到上世纪八十年代拉美文学对中国大陆作家产生的巨大影响,叶兆言深有感触。他认为,略萨是一个非常幸运的作家,因为读他的作品的时候,托尔斯泰、海明威、福克纳那些大师们已经不在了。“略萨先生对于我来说,他是一个活生生的当代”。 

  拉美作家的确赶上了一个非常好的机会,当时整个西方文学似乎缺少一种发展的动力,他们希望寻找一个东西,恰恰拉美文学出现了,它以“爆炸”的效果和影响力为世界文学注入了新的活力。“文学史就是这样,需要不断地补充东西,传统是非常世故的,它总需要新鲜的东西,像绘画一样,印象派之后出现后现代派,这些到后来都成为了一种传统”。叶兆言认为,中国文学应该也有这样的机遇,所以中国作家一方面不要感觉太好,另一方面也不要感觉太不好。不管别人怎么看当代作家,起码在过去一百年来,中国文学获得了一个非常好的发展机遇。 

  写作是一种命,写得好不好要看老天爷赏不赏饭 

  叶兆言热爱文学,他说:“我愿把百分之九十五的精力都投放到想做的事情上,那就是写作。我喜欢写作。”他把写作比作“爱情马拉松”,对于作家而言,要跑出好成绩来,不但需要热情和意志,还需要有一个安静的不被打扰的环境。叶兆言认为,从写作的机会来说,这个时代是非常好的。“我总从我们家的情况来看,我们一家三代都是热爱文学,都对文学抱有一种梦想,但是,我是唯一一个可以把百分之九十五的精力花在写作上的人”。他认为这是一种幸运。因此他不赞同有些人的观点,认为作家必须在盐水里血水里煮一煮,要经历大风大浪才能写出好作品。“我祖父我父亲,他们都没煮出来。我祖父是在写作最旺盛的时候,不得不停下来谋生。我父亲是被打成右派,被剥夺了自由写作的权利”。对于一个作家来说,一个安静的写作环境是非常重要的。如果说,在以前这种破坏力更多是来自政治的干预,那么在如今的商业化时代,则是物质的喧嚣对内心的侵扰。 

  正如他的小说风格一样,叶兆言的写作也是不急不火的,不故弄玄虚,也不哗众取宠,甚至,有些评论家把他划入“先锋作家”也多少有点阴差阳错,他的写作更多地是向传统和历史的深情回望。小说家鲁羊曾有一文分析说,叶兆言是一个老派作家。鲁羊说的“老派”,一方面指叶兆言文章的老练、老辣,甚至老谋深算;另一方面是说,叶兆言的为人具有老派作风,譬如“坚守着自家活计,不作非分之想;与人为善,不涉厉害纠缠;出语率直,交游淡泊”等。本质上,叶兆言确实是一个淡泊宁静的人,他总是以平和的心态抵制文坛浮躁之风,潜心创作。他经常说,“写作有时候是一种命,写得好不好要看老天爷赏不赏饭”。叶兆言见过很多作家,其实是不喜欢写作的,他们喜欢的是写作给自己带来的“意义”,比如名誉和金钱,他们把写作当成一个非常“有用”的东西,但对写作行为本身并无兴趣,甚至把写作当成一个苦差。但对于叶兆言来说,写作是一种享受。他说,有两种作家,一种是写了一两本书就成为一个很优秀很伟大的作家,一本书可以管一辈子。还有一类作家,一辈子可能写的都是平庸之作,但是他写作的每一天都是快乐的,他热爱写作。“如果让我选择,我会选择后一种作家,我愿意去享受写作的过程。至于被承认也好,不被承认也好,这些都是外在的。写作这个事情很美,就像修行,它会给我带来快乐”。 

  年轻的时候,叶兆言精力过剩,是班上的体育明星,南京大学中文系的铅球和跳远冠军。他好玩,喜欢旅游,喜欢摄影,会自己洗照片,还经常一个人跑到紫霞湖去游泳。他做过的最“疯狂”的事情,是大学的时候,为了和女友在无锡会面,他从南京骑自行车出发,披星戴月,骑行了两百多公里,赶到无锡。 

  这些青春往事,如今在叶兆言看来似乎都不算什么了。他说,“和现在比起来,我做的是更加疯狂的事情”——每天一早起来,电脑一开,就开始写作。就像工人上班一样,每天写作六个小时。这样的“疯狂”,没有人理解,家人孩子都不理解。“这样的生活比年轻的时候骑两百多公里更加疯狂,因为我给自己判了个无期徒刑,而且我没有要到达的目的地”。 

  读书就是偷着乐 

  虽然家有万卷藏书,但和父亲的观念不同,叶兆言对书的态度是实用主义的。他既不刻意收藏书,更对类似版本之类的把玩毫无兴趣,他认为,书就是拿来用的,对于书最好的态度就是尽快地消费掉它,然后把它忘掉。他甚至反对“鼓励别人读书”的精英主义姿态。他喜欢反问,为什么要鼓励人家读书呢?只有一个不好的时代才鼓励人家读书。一个社会不阅读未必就是个大坏事,有时候是很正常的。最正常的社会应该是让阅读成为喜欢阅读者的事。你非要让民工读书,让体育运动员读书,否则好像就是没文化,那都是读书人自以为是。所以,他也反对现代家庭一定要有一个书房,因为房价太贵了,没必要。 

  太多的书,让他越来越感到“书是一种灾难”。他说到一个笑话,说上海作家陈村因为身体不好,躺在床上,想找一本书的时候,就拿个望远镜去搜寻。这个十分滑稽的场景让叶兆言既觉得好笑,更感到“恐惧”。他说,虽然自己还没到那个份上,但是经常会遇到一种情况,就是想找一本书,但是经常找不到,因为书太多太乱了,然后就会感到很郁闷。“比方说,我想找一本书,有时候你是有一种预感的:你找不到。但有时候你会发傻,你要挑战它:我一定要找到它!但怎么找也找不到,然后这个事情已经完全过去以后,有一天,你突然发现那本书就在你的眼皮底下,你会觉得自己完全被它戏弄了”。 

  “写作也会改变人”,叶兆言说,现在自己基本上就是一个宅男。除了定期给几个专栏写作,最近一年来,他还读了阿特伍德、略萨、张大春、小宝等人的书。在他看来,读书、写作,是完全个人化的行为。时不时的,他也玩玩微博。坐久了,就需要活动活动,他坚持每天到附近的游泳馆游上一千米,作为枯燥生活的一种调剂。对于很多人对“文学边缘化”的操心,在他看来是没必要的。因此,他并不认为应该号召什么“全民阅读”,因为阅读应该是一件自主自愿的事,不需要号召。同时,他也发现,时下大家更多地是在谈论话题,而不是在谈论文学。“阅读不在发生,这是我们这个时代的真相”。因为外面的世界太精彩了,也太急功近利了,人们已经无暇去感受文学的美,而文学从来只是“弱者的武器”,是热爱文学的人的事业,她像爱情一样,美而无用。 

  2012.1.14 

  【作家简介】 

  叶兆言:著名作家。1957年出生,南京人。主要作品有七卷本《叶兆言文集》,三卷本《叶兆言短篇小说编年》,《叶兆言作品自选集》三种,以及各种选本。另有长篇小说《一九三七年的爱情》、《花煞》、《别人的爱情》、《没有玻璃的花房》、《我们的心多么顽固》、《苏珊的微笑》等,散文集《流浪之夜》、《旧影秦淮》、《杂花生树》、《陈旧人物》等。现任江苏省作家协会副主席,专业作家。 

  (文字/ 梁雪波 本文刊于《市场周刊-文化产业》杂志2012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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