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兆言:永远是爱的爱,才是爱

2013年05月23日 22时56分 

  记者:上海文艺出版社新近出版了你的长篇小说《别人的爱情》,我们对小说的名字很感兴趣。记得你还写过一部长篇《一九三七年的爱情》,两部小说的书名,都直截了当地用到了“爱情”,它们有什么共同之处?

  叶兆言:如果有共同之处的话,它们都写到了爱情。当然,这只是一个滑头的说法,事实上,我的所有小说,都写到了爱情。爱情虽然已经老掉牙了,毕竟还是人类最美好的东西,一个作家怎么能不写这些美好的东西呢?但是不管怎么说,作家更感兴趣的,还是那些不一样的东西,换句话说,在书名上都出现了爱情,它们其实是完全不一样的。如果还是一样,就没有必要再写。口香糖嚼过以后,再嚼,就没味道了。

  《别人的爱情》说的都是一些单相思,都是一些“一根筋”的故事。这什么意思呢,我一时也说不清楚,反正是想用一些“不爱”,来说一说爱的故事。在这部长篇小说中,爱都是茫然的,无望的,没有结果,没有回报。爱像长江之水,远远地从西边过来,来势汹汹,奔腾到海,一去不返。

  记者:你说的“没有回报”是什么意思?

  叶兆言:在这个长篇里,没有一个故事是两个人爱得死去活来,爱是强烈的,却总是孤单的,交流不起来。你爱我,我爱你,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郎情妾意,这是回报。可是在《别人的爱情》里,永远都是我爱你,你并不爱我,或者说不是真心爱我。我爱你,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你不爱我,犹如春风不度玉门关。也许是巧合,小说中几乎每个人都爱上了一个不应该爱的人。爱得到的回报不是爱,是不爱,我写这部小说的一个基本想法,就是一定要用“不爱”来写爱。爱如果是个真理的话,那么此次接近这个真理的尝试,就是在“不爱”上下功夫,下足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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