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飞宇:《平原》是一个完美的旅行

2013年05月23日 22时55分 

  为20世纪70年代写书,是毕飞宇挥之不去的情结。他说:“我答应过自己,起码要为上世纪70年代留下两本书。有了《玉米》和《平原》,我踏实了许多。”跟《玉米》一样,毕飞宇让《平原》的故事发生在王家庄,不过王家庄的主人不再是王连方和玉米一家,而是端方和一群年轻人。 

  小说摹写了形形色色人物的性格和命运,他们充满梦想与幻灭、挣扎与奋斗的独特心路历程,充分展现了这片蒙昧与淳朴共生的古老土地上的爱情和人性。《平原》不仅是写给上世纪70年代的书,它也是一部关于当下的书,更是一部“权力”之书,权力被系统深入地检视和想象,身体的权力、精神的权力、政治的权力,权力的暴烈和软弱,真实和虚妄,在我们心中、我们之间涌动着的错综复杂的“力”被华美而精确地展现。 

  读书报:看完了《平原》,感觉到整部作品浑然天成,从叙事到语言,都是一种纯熟自然的流畅。我记得您说过,《青衣》以后《玉米》对您的创作是一个突破,那么您现在如何评价《平原》呢? 

  毕飞宇:《平原》的写作是一个完美的旅程,我做了我想做的一切。写完了《平原》,我爱上了长篇小说这个东西,就在完稿的第二天,我还想写。我习惯性地坐在了写字桌前,打开了电脑,直到这个时候我才发现,我的作品已经不再要我了,它和我无关了,我很难过。一个完美的旅行就这样结束了。 

  读书报:您的写作虽然是从先锋小说起步,但是《玉米》和《平原》更接近现实主义的风格,这种调整和变化是有意为之吗? 

  毕飞宇:事实上,现代主义,现实主义,浪漫主义,古典主义,这些概念对我的意义已经不大了,我只遵循我的性格。我就喜爱性格主义写作,我是什么样的人,我是怎样的神经类型,我就写什么样的作品。作品像我,而我的表情也越来越像父亲。 

  读书报:作品最抓人的还是故事情节,但是人物的命运却有些悲惨。阅读的过程中我在想,您的创作到底是怀着一种怎样的心态,要把人物塑造得如此压抑? 

  毕飞宇:还是说一个常识吧,中国的历史有一个特点,每一次狂欢过后,总有两个人要被揪出来买单,一是农民,二是妇女。这几年我所描述的对象正是农民和妇女,那样的调子是必然的。 

  读书报:语言的魅力更是让人迷恋,尤其是读到红粉出嫁时父亲的心理活动,细腻感人。真是佩服您怎么把握得那么准确。 

  毕飞宇:从语言去谈语言,谈不出什么来,语言就是洋葱,剥到最后一定是空的,当然,还有两行泪,语言首先是个生理问题,你的器官尤其是大脑有没有生锈。我们的教育有一个功能,那就是锈化,比如说,“农民”这个词,我们时常用“淳朴”去和他搭配,这一来农民“和”淳朴”这两个词就全部锈死了。我所见到的“农民”和成百上千的汉语词语有关,恰恰和“淳朴”无关。我在使用语言的时候有一个体会,让它从身子骨上过一遍,一看,二慢,三通过,只有这样你的语言才能行驶在正确的道理上,而不会成为一堆废铁。 

  读书报:您过去的一些作品,如《武松打虎》、《枸杞子》、《受伤的猫头鹰》、《白夜》等,包括这次的《平原》,写的都是老家兴化,甚至连地名都是真实的,出于什么想法呢?现实中的兴化是什么样的? 

  毕飞宇:你说得对,我的乡村背景小说用的都是兴化的地名,主要还是图方便,现成的嘛,拿来就用,其实是不相干的。 

  现实中的兴化是我出生的地方,我却从来没有勇气去描绘它。我相信一个作家和他故乡的关系是复杂的,要看你从哪一个角度切进去,我比较有把握的是,故乡的每一个侧面其实都是被放大的。 

  读书报:如果说《玉米》系列和《平原》来自您所熟悉的农村生活,童年的视角给予您很多的创作资源,那么《青衣》呢? 

  毕飞宇:和大部分作家不一样,我从来也没有把童年经验看得多么重要,经验的重要性不在经验本身,而在于经验的整合。还有一点也许更重要,那就是哪一类的经验能够激起你的愿望。《青衣》是一部和我的个人经验一点都不擦边的小说,经验重要,但一定不是死穴,要不然阿姆斯特朗和杨立伟就上不了天。阿姆斯特朗敢上天,我就敢写《青衣》。 

  读书报:对于自己创作的作品,可以回过头来评价一下吗? 

  毕飞宇:乡村背景和都市背景的小说在我的作品中各占了二分之一,这个比例关系是恰当的,原因很简单,我一只脚在城里,一只脚在乡下。你不能说我脚踩两只船,你必须承认我的确长了两只脚。我很高兴我两边都可以发言,按照一般的常识,一只脚跨出去了,另一只脚马上就要跟上。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程家由 【打印文章】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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