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启动“青春文学人才计划”

2015年06月26日 17时09分 

  南京启动“青春文学人才计划” 

  

  江苏作家网讯 为推进优秀青年文学人才成长,南京市文联、南京出版传媒集团推出“青春文学人才计划”,面向海内外公开选拔文学创作、文学评论、文学翻译、影视编剧等优秀青年文学人才。 

  “青春文学人才计划”为期3年,聘请的优秀青年文学人才在合同期限内从事相关文学创作。一类创作需完成长篇小说、非虚构、长篇叙事散文、儿童文学、诗集等专著1部(含1部)以上,在大型权威文学期刊或学术期刊发表,并正式出版或签订出版合约(需与在宁出版社合作);或完成文学评论专著1部(含1部)以上,正式出版或签定了出版合约,专著需以南京作家作品或相关流派为主要研究对象(比重不低于30%);或翻译完成南京作家单行本1部(含1部)以上,并在国外正式出版或签定出版合约;或独立完成电视连续剧剧本1部(含1部)以上或电影剧本、舞台剧剧本2部(含2部)以上(不含微电影或20分钟以下短片)。二类创作需公开发表中篇小说、非虚构文学、大散文、组诗等6(部)以上,或公开发表短篇小说、非虚构、随笔、诗歌12篇以上,合同期内在《青春》杂志发表作品不少于2个中篇或3个短篇;或完成并发表文学评论作品6篇(含6篇)以上,其中2篇(含2篇)以上需以南京作家作品或相关流派为主要研究对象、并发表于中文核心期刊或省级以上报刊;或翻译完成南京作家作品(中篇小说、短篇小说、诗歌等)2篇(含2篇)以上。 

  入选“青春文学人才计划”的优秀人才将获得津贴,一类创作项目年度给予津贴6万元,三年为18万元;二类创作项目,年度给予津贴5万元;三年为15万元。“青春文学人才计划”以年度为考核时间,由南京市文联、南京出版传媒集团牵头成立专家评审团,对入选人才的年度创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认定。入选人才在签约期间创作的作品如获得全国性大奖(中宣部认定),还将享受南京市委宣传部、南京市文联的额外嘉奖。 

  凡年龄在40岁以下(1975年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身体健康,专业上获得过国家级或省(部)级评比的高等级奖励两项(含)以上者均可报名,翻译门类可不受此限,相关专业能力特别突出者,年龄可放宽到45岁,并可不受学历、职称限制。 

  报名者需填写《南京市青春文学人才计划申报表》;提供身份证、户籍证明(海外人才可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文学创作获奖证书材料复印件各一份;个人创作简历;出版(发表、选载、连载、改编、翻译)作品目录一份。书面申报材料邮寄至:南京市玄武区太平门街53号南京出版传媒集团青春文学创作中心。 书面申报的同时须将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youthgrow@sina.com 。公告查阅及申报表格下载地址: https://pan.baidu.com/s/1i3jFufF。 

  

  相关链接: 

  南京市“青春文学人才计划”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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