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十三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参评作品的通知

(2024-03-07 09:13) 5996001
  第十三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评奖工作已正式启动,根据评奖工作要求,如需通过江苏省作家协会申报,请参评者按照中国作协《第十三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评选征集公告》的要求,将相关材料寄(送)至江苏省作家协会创研室。省作协将按有关程序和要求,做好参评作品的组织推荐工作。

  参评材料如下:

  1. 参评作品每部须寄送样书10册,少数民族文字作品如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译本的,同时寄送译本2册。翻译奖参评者须寄送评选年限内出版的译本和原作样书各5册。上述作品均应同时提供完整的Word格式或PDF格式电子文本。

  2. 由参评者本人填写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参评作品推荐表》(作品奖、《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参评译者推荐表(翻译奖),并附作者身份证复印件,注明用于参评第十三届骏马奖。推荐表电子版见附件

  3. 电子版推荐表及作品电子文本发送至电子邮箱:jszxcys@126.com。

  请将上述三项材料以快递方式寄(送)至省作协创研室,勿用包裹方式邮寄。请在快递外部标明“骏马奖参评”字样。邮寄参评材料时务必附上参评者电话,以便联系。

  4. 截止日期:20244月12,以快件发出日期为准。

  联系地址:南京市梦都大街50号  江苏省作家协会创研室

     编:210019

     话:025—86486077

江苏省作家协会

202437

  附1:《第十三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评选征集公告》(点击查看)

  附2: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参评作品推荐表点击查看

  附3: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参评译者推荐表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