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泰州刘熙载文学评论奖评选公告

(2023-09-15 15:52) 5989874

  泰州刘熙载文学评论奖是以中国近代文学家、理论家刘熙载命名的国内首个单独设立的文学评论奖项,由江苏省作家协会、泰州市委宣传部联合设立,旨在奖励中国当代文学评论优秀成果,推动中国当代文学事业的发展。泰州刘熙载文学评论奖每两年评选一次。现将首届评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突出当代性、学术性和权威性,以公平、公正的规则和机制,评选关注当代文学史、介入当代文学创作前沿的优秀作品。

  二、奖项设置

  泰州刘熙载文学评论奖设立以下奖项:

  1.评论著作2部,各奖励10万元;

  2.论文6篇,各奖励5万元;

  3.设特别奖1名,奖励本土文学评论,奖励2万元。

  以上奖金均为税前金额。

  三、评选范围

  1.面向全球致力于中国当代文学批评的学者、评论家;

  2.具有原创性的中国当代文学评论论文和著作(不含论文集和汉译论文、著作)。

  上述参评作品须为201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中国大陆地区正规报纸、刊物、出版社公开发表和出版的著述。单篇作品以首次发表的时间为准,书籍以版权页标明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多卷本著作应以全书参评。

  参评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无署名权等版权纠纷,参评期间不涉及法律纠纷。

  四、评选标准

  1.坚定文化自信,坚持正确的价值判断;

  2.坚持历史与美学并重、思想性与学术性相统一的原则;

  3.鼓励介入当代文学创作前沿的新时代文学研究与批评;

  4.鼓励创造性转化中国文论传统、建构中国特色文学批评话语的优秀作品。

  五、评选方式

  泰州刘熙载文学评论奖评选采用提名推荐制。

  六、评奖机构

  1.泰州刘熙载文学评论奖评奖工作在江苏省作家协会和泰州市委宣传部领导下进行,双方联合设立泰州刘熙载文学评论奖组委会;

  2.组委会聘请国内外著名学者、批评家,组成泰州刘熙载文学评论奖评审委员会,负责参评作品的遴选。评委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初评委员会和终评委员会;

  3.设立首届泰州刘熙载文学评论奖评选办公室,负责具体评奖事务;

  4.评选工作由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首届泰州刘熙载文学评论奖评选办公室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