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江苏文学院第4期中青年作家高级研修班(诗歌、散文专题)的通知

(2021-06-10 10:43) 5955451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加强我省文学创作人才队伍建设,高质量推进江苏文学事业,江苏文学院将于716日至22日在南京举办江苏文学院第4期中青年作家高级研修班(诗歌、散文专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定作家的文学理想和时代担当;

  2.通过专家授课、文学交流和作品研讨,开阔作家的文学视野,拓宽创作思路,学习借鉴各种创作技巧和艺术手法,激发更多创作灵感,努力提升创作水平。

  二、培训对象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与职业操守;

  2.具有良好的创作实力与潜能,创作方向以散文、诗歌为主。作品发表、出版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人民文学》《诗刊》《钟山》《收获》《十月》《花城》《扬子江诗刊》《星星》《诗歌月刊》《散文》《美文》等重要刊物发表散文2篇或诗歌2组以上;

  2)在《散文》(海外版)《散文选刊》《新华文摘》《诗选刊》等选刊选载散文1篇或诗歌1组以上;

  3)在省级文学刊物发表散文、诗歌作品10万字(诗歌以1100字换算)以上;

  4)出版散文集、诗集2部以上。

  3.长期在江苏省内生活和工作。中青年作家高级研修班年龄原则上在50周岁(197111日后出生)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获过省级以上文学奖项者优先入选。

  4.近两年参加过省作协高研班的作家原则上不再入选。

  5.参加培训的学员应保证完整的学习时间,培训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三、报名办法

  请申请者下载并填写《江苏文学院第4期中青年作家高级研修班(诗歌、散文专题)申报表》(见附件),于628日前将申报表、作品电子稿(作品未发表,诗歌不超过150行、散文不超过5000字)、身份证扫描件、代表作品目录、获奖证书等申报材料电子版打包以“地区+姓名+高研班申报”格式命名,发送至邮箱:jswxygyb001@163.com

  四、培训须知

  1、具体报到时间及课程安排,待学员名单确定后,将电话联系学员本人,并寄发正式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2、参加培训的学员应保证完整的学习时间,培训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3、学员学习期间食宿费用由省作协承担,往返路费个人自理。

  联 系 人:李老师  025-86486056

  朱老师  025-86486027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50号江苏文学院

  邮政编码:210019

  附:《江苏文学院第4期中青年作家高级研修班(诗歌、散文专题)申报表》(点击查看下载)                                                             

江苏省作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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