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度文学创作奖励的通知

(2020-11-10 11:01) 5937831

  为鼓励我省优秀文学创作,促进江苏文学繁荣发展,根据省作协《江苏省作家协会文学创作奖励及嘉奖办法》(苏作〔201761号)文件规定,省作协将对2020年度文学创作优秀作品进行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者长期在江苏省内生活和工作。

  2.申报奖励作品的发表时间2019111日至20201031日。

  二、申报范围

  在以下刊物发表或转载的优秀作品

  1.原创刊物:《人民文学》《钟山》《当代》《收获》《十月》《花城》《民族文学》《诗刊》。

  2.选刊:《新华文摘》《小说选刊》《小说月报》《中篇小说选刊》《中华文学选刊》《中国现代、当代文学研究》(人大复印报刊资料系列)。  

  说明:发表或被转载于以上刊物的增刊,以及选载部分章节、登载故事梗概的作品不在奖励之列;在选刊发表的原创文学作品,在综合性刊物发表的理论批评作品不在奖励之列;《新华文摘》《中国现代、当代文学研究》转载的文学评论文章仅限于当代文学研究类,其他不在奖励之列。

  同一作品在以上原创刊物发表后被以上选刊转载,以及同一作品被多刊转载,均不重复奖励。   

  三、申报要求

  1.请申报者填写申报表(见附件),详细说明申报的体裁类型、文学期刊刊物名称及期号等,并提供相关材料(包括作品所发期刊的封面、目录、作品发表页面首尾两页)以供审核。

    2.请将申请表电子稿、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和作品相关材料扫描件(拍照亦可,要求图片清晰)于2020126日前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 js2015zd@sina.com

  联系人:蔡莱莉    025-86486030  

       
附件:2020年度文学创作奖励申报表(点击查看下载)

                      

   

  江苏省作家协会

  2020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