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作家协会特聘作家申报通知

(2020-08-10 15:20) 5922335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建设高层次文学人才队伍,加快构筑江苏文学精品创作高地,江苏省作协面向省内有实力的中年作家实施特聘作家文学创作扶持计划,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江苏户籍并长期在江苏工作、生活;年龄在45周岁以上(19751231日以前出生)60周岁以内(196011日以后出生),创作成绩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身体健康,能集中精力完成项目签约期内的创作任务。

  3具有较强的创作能力,已取得显著的创作成绩。近三年在省级及以上文学刊物发表作品不少于10万字或在境内正规出版社出版有较大影响的文学类图书,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文学奖项,能够提供今后三年的创作计划。

  二、签约内容

  (一)签约期限

  江苏省作家协会与特聘作家签约期限为3年,期限届满,合约终止。

  已与其他省、市、自治区签约且在签约期内的不得申报;签约期限内,特聘作家不得与外省、市、自治区签订类似的合约。

  (二)签约任务

  在签约期间,特聘作家须至少完成以下三项创作任务中的一项,且创作的作品题材独特,主题鲜明,艺术上有新的探索,在全国同类作品中具有较高水平。

  1)在《人民文学》《钟山》《当代》《收获》《十月》《花城》《民族文学》《诗刊》以及其他文学类核心期刊发表文学作品、在《新华文摘》《小说选刊》《小说月报》《中华文学选刊》等转载文学作品共计6万字左右;

  2)在省级及以上文学刊物发表文学作品15万字以上;

  3)在省级以上正规出版社出版长篇作品两部(长篇小说、长篇纪实文学、长篇叙事散文,签约期内创作的诗歌集、散文集),并能产生较大影响。

  (三)签约待遇

  江苏省作协为特聘作家提供一定的创作资助。

  三、申报办法

  (一)即日起开始申报,截止时间:2020831日。

  (二)申报要求:

  1)填写提交《江苏省作家协会特聘作家申报表》一式十份;

  2)提供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

  3)出版、发表的文学作品目录一份,体现自己创作水平的代表作五篇(部),获奖证书复印件(每个证书复印一份)。

  上述参评材料恕不退还。在期刊发表的作品提供作品复印件即可。

  (三)申报方式

  请将申报表电子文本发至信箱js2015zd@sina.com,发送主题为“作家姓名+特聘作家申报”。同时请将纸质申报表一式十份连同相关材料以快递方式寄送江苏省作家协会江苏文学院。

      址: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50号省作协江苏文学院

  联 系 人:蔡莱莉      联系电话:02586486030 


  附:《江苏省作家协会特聘作家申报表》(点击查看下载)


江苏省作家协会

             202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