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度文学创作奖励的通知

(2019-11-07 17:38) 5762132
  为鼓励我省优秀文学创作,促进江苏文学繁荣发展,根据省作协《江苏省作家协会文学创作奖励及嘉奖办法》(苏作〔2017〕61号)文件规定,省作协将对2019年度文学创作优秀作品进行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者长期在江苏省内生活和工作。
   2.申报奖励作品的发表时间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

  二、申报范围
   在以下刊物发表或转载的优秀作品
  1.原创刊物:《人民文学》《钟山》《当代》《收获》《十月》《花城》《民族文学》《诗刊》。
  2.选刊:《新华文摘》《小说选刊》《小说月报》《中篇小说选刊》《中华文学选刊》《中国现代、当代文学研究》(人大复印报刊资料系列)。  
  说明:发表或被转载于以上刊物的增刊,以及选载部分章节、登载故事梗概的作品不在奖励之列;在选刊发表的原创文学作品,在综合性刊物发表的理论批评作品不在奖励之列;《新华文摘》《中国现代、当代文学研究》转载的文学评论文章仅限于当代文学研究类,其他不在奖励之列。
       同一作品在以上原创刊物发表后被以上选刊转载,以及同一作品被多刊转载,均不重复奖励。  

       三、申报要求
       1.请申报者填写申报表(见附件),详细说明申报的体裁类型、文学期刊刊物名称及期号等,并提供相关材料(包括作品所发期刊的封面、目录、作品发表页面首尾两页)以供审核。
     2.申报表格及相关材料请于2019年12月4日前提交。
     3.请将申请表电子稿、相关材料扫描件(拍照亦可,要求图片清晰)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 js2015zd@sina.com
     联系人:蔡莱莉    025-86486030  

          李清越  025-86486027 
        附:2019年文学创作奖励申报表(点击查看下载)

 
江苏省作家协会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