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体会员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和实施意见精神,根据全国和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深化改革,工作向基层倾斜,服务向最广大文学工作者拓展,充分调动各级作协、文学组织工作者和广大作家、文学爱好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良好的文学环境,推进江苏文化建设高质量走在前列,江苏省作家协会将组织开展2018年度“江苏省基层文学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内容及办法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将对全省基层县(区)以上作协、文学志愿服务分队、各级作协会员、文学组织工作者、文学志愿者在2018年度文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表彰,具体要求详见《江苏省基层文学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
二、申报名额
1、各设区市作协根据《表彰办法》,从本级作协和所属县(区)作协中推荐2个先进单位候选对象。各行业作协根据评选条件和要求,自行确定是否申报先进单位。
2、设区市作协先进个人推荐名额按所在地区省作协会员数量比例分配,行业作协各推荐1名先进个人。先进个人以“文学组织工作者”和“会员、文学志愿者”两种类型申报。具体推荐表彰名额分配详见附表。
三、材料申报
1、申报先进单位请填写《江苏基层文学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并另附2000字的事迹材料及相关证明资料。《推荐表》及证明资料复印件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申报先进个人根据申报类型分别填写《文学组织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和《会员、文学志愿者先进个人推荐表》,并附2000字的事迹材料及相关证明资料。《推荐表》及证明资料复印件需加盖推荐团体会员单位公章。
3、申报材料请于2018年11月30日前报送至江苏省作家协会联络部,并将表格电子版发送至jszxllb@126.com。
联系人:陈璇 025-86486012 18112993831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50号 省作协联络部
邮政编码:210019
附: 1、江苏省基层文学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点击下载)
5、江苏省基层文学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推荐名额分配表(点击下载)
江苏省作家协会
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