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林:《诗歌岁月》与中国诗歌的集体记忆

(2017-11-17 13:28) 4840859

  

  《诗歌岁月》是陶珊一部有份量的长篇小说,我曾为她这部小说写过一篇评论,并且她还把我这篇评论收录书中,想必大家应该看了。今天,我想着重谈谈她小说中有关诗歌的话题。

  第一点,陶珊以小说的方式写出中国诗歌的集体记忆。

  “集体记忆”这个概念最早由法国社会学家哈布瓦赫提出的。在《集体记忆》一书中,哈布瓦赫反对心理学研究记忆时只注重个体而忽视社会群体的做法。认为应当把“集体记忆”视为一种社会现象,它由不同社会群体或组织所建构,每个群体的集体记忆都各有特点。哈布瓦赫还指出: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存在着一个所谓的“集体记忆”和“记忆的社会框架”。

  上世纪八十年代是中国诗歌的黄金时期,也是一个诗歌狂欢期。那时候,中国诗人个个怀揣激情与梦想,写诗,办诗歌社团,创办民刊,有许多诗人因一首诗而改变自己的生活或命运。在阅读这部小说时我认为作者、叙述者与小说主人公是一致的。小说以苏北三淮市为创作背景,讲述20世纪80年代淮滨柳诗社一群诗歌爱好者,怀着对诗歌的热爱和梦想,走在诗歌路上的故事。苑香妮是作家倾心打造的一个人物。小说从她高中毕业喜欢诗歌写起,到她在服装店里打工,再到她在水利工程管理处做临时工。在这二十多年的岁月中,她始终用一颗诗心对待生活和情感。从她与庄硕禾浪漫而又梦幻般的爱情中,看出她内心的自卑和敏感,性格上的懦弱和矛盾;从她与李思哲的婚姻中,看出她人生的无奈、妥协和抗争;致于她与林子晟的婚外情,则是一个底层诗人在诗歌日益边缘化下的情感危机、人性低迷和对现实世界的迷茫、痛切。当她作为特邀嘉宾参加女儿学院的诗歌朗诵会并朗诵自己的诗歌时,那是诗歌给她人生带来的美好馈赠。正如作家在小说内容简介中所说:“我描写了一个平凡、坎坷、幻美而明媚的诗歌世界呈现给你。以此作为对读者的你和曾经在写作中隐忍、破碎、分裂的自我一点温情的补偿和抚慰。”小说也成功地刻画了庄硕禾这个人物。庄硕禾不仅英俊潇洒、气宇轩昂、才华横溢,而且他与苑香妮的爱情读来亦令人唏嘘扼腕。他们的爱情,不论是发生在古黄河畔的槐花树林中,还是在白马湖潋滟的湖光上,或是月色和花香的小院,以及兴文街的月湖湖畔,特别是他结婚前夕一个酒醉的晚上,那如梦如幻的情景和回忆,可以说是一曲爱的挽歌。丁末在小说中仅是一个次要人物,对他的笔墨也不多,但作家通过对他人生不幸的遭遇和命运的描述,给人留下难忘印象。作为一个诗歌爱好者,他经历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换期的挣扎、拼搏、阵痛,从下岗到离婚,从打工到离去。他不论在生活平坦时,也不论在生活困难时,即便是在人生最不幸的时候,也始终对诗歌孜孜以求,无悔无怨。作家力图通过丁末悲剧式的命运,写出转型期诗人命运的多舛和不幸,再现了诗人与社会,诗人与时代,诗人与生活之间的关系和矛盾;写出当下诗人对生活的不甘、自我救赎和悲壮情怀。此外,小说还较好地刻画了丛苓、萧亦然、李思哲、石楠、于清洲等人物形象。

  陶珊作为诗人,亲历者,有幸参与其中,正是这种人生的经历,构建了她有关于中国诗歌的记忆。如小说中对成立诗社、举办诗歌沙龙、请报刊副刊编辑进行文学讲座、报纸副刊集中刊发诗社成员作品、参加诗歌征文、诗歌朗诵会等具有上世纪八十年代鲜明特点的描写,是真实、可靠的。小说在飘满槐花一样清香,水乡湖泊一样明亮,诗歌一样浪漫的气氛中,写出诗人的生存与挣扎,不甘与拼搏,传递出一种感人肺腑的力量,感受到一种积极向上的精神,呈现出被喧哗和浮躁遮蔽中的诗歌之美,再现作家对现实、对生活、对生命的抒写和追问,写出中国底层诗人在时代生活的缝隙中对诗歌的执着与命运,较好地保留、再现一代人对中国上世纪八十年代诗歌现场的想象、记忆和复原。这种有关诗歌的“集体记忆”,还原了“文革”结束后,中国诗歌复兴后的情景,又让我们在文学日益边缘化的情况下,重新思考、认识诗歌的价值和意义。

  陶珊在接受我访谈时说:“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是中国诗歌写作的高峰期,我也是诗歌爱好者和写作者,那段时期不仅结识了一些民间诗社的诗歌爱好者,还阅读了大量的优秀诗歌文本。”“因而他们的故事和诗歌文本,给我带来极大的冲击和震撼,并贯穿其中影响了我,使我拿起笔创作了这部作品。我想给那个远逝诗歌岁月写一曲挽歌,为那个青春年华留下历史记忆。”

  第二点,小说大量引用或自己创作诗歌文本,给小说增加较强的诗性色彩。

  中国是个诗歌国度,在古典小说中夹带诗词,那是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也是中国文化的一种传统。五四以后的白话小说,这种传统出现断裂。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局面?我认为可能有以下原因:一是白话小说吸收的是外国小说的养料,而外国小说没有引用诗歌文本的传统,在这样的一个大环境下,白话小说不夹带诗歌也就顺理成章。二是作家诗歌素养不够。有些小说家压根就不会创作新诗,甚至连新诗都读不懂。而古代文人呢,咏诗作赋、琴棋书画,则是一项最起码的基本功,这是当代小说家不如古代文人的地方之一,这也是当代小说家为什么不像古代文人那样热衷于在小说中引用诗歌或创作诗歌的原因之一。陶珊这部小说,显然是陶珊向中国传统小说学习之后一次可贵的尝试和结果。当然,小说的诗歌不是为诗歌而诗歌,是为了烘托人物、渲染环境、暗示情节的发展、反映主题、揭示中心的需要;也是增强小说语言的优美与典雅、抒情与诗性、提高阅读兴味和感染力的需要。

  第三点,小说中有关诗歌的论述具有较高的诗学价值。

  就这一点,让我想到《红楼梦》第四十一回有关诗歌的论述。

  

  大漠孤烟直

  长河落日圆

  

  这是王维《使至塞上》的名句。曹雪芹借香菱之口说,“想来烟如何直?日自然是圆的。这直字似无理,圆字似太俗。要说再找两个换这两个,竟再找不出两个字来。”通过这段文字,我们不能认为香菱没有审美能力,要知道这话是曹雪芹写的。再说,曹雪芹不仅是小说大家,而且也是一位诗人,他不会不知道诗歌有情趣,有理趣,也有无理。香菱所说的正是表达的是“无理”之美学概念。关于《红楼梦》中的诗,一直存大较大的争议。有人说他的诗是一流的,也有人说他的诗仅是二三流。我认为木心对《红楼梦》中诗评价较为客观《红楼梦》中的诗,如水草。取出水,即不好。放在水中,好看。

  陶珊作为作家,同时也是诗人,在小说中也有许多有关诗歌的论述。如小说中用孟编辑来信,来谈论现代诗歌。她借孟编辑之口,论述了抒情与叙事:“放弃抒情,进入叙述,抒情首先是遮蔽,对事物本质的遮蔽,而叙述是对真相的靠近。抒情者在抒情中总是有意无意地将自己突现出来,从而阻挡了自己对世界的看法。叙述虽然也流于世界的表面,但它却起到创造和建构的作用。”、再如对王国维“有我之境”“无我之境”的理解,等等,具有较高的诗学价值。

  最后,祝陶珊以此小说为新的起点,创作出更好更多的文学作品。

  以上所言,不妥之处,望大家批评指点。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