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鲁迅文学院2017年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培训班招生的通知

2017年01月18日 16时08分 

各团体会员单位,各位省会员: 

  为更好地开展2017年度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培训工作,促进少数民族文学事业的发展和繁荣,遵照中国作协党组指示,鲁迅文学院决定于2017年4月至12月,继续举办“鲁迅文学院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培训班”,班次为第28期至第31期,每期30天。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我国55个少数民族作家,以身份证为准,各省、区、市作协负责审核; 

  (二)政治思想可靠,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和文化素质,在创作上确有潜质的少数民族作家人才;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在五年内没有参加过鲁迅文学院各种班次培训的; 

  (四)创作成绩确实优异,年龄可适当放宽到50岁; 

  (五)身体健康(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全年四期,第28期(拟于4月上旬开班),第29期(拟于6月上旬开班),第30期(拟于10月上旬开班),第31期(拟于11月上旬开班)。 

  培训地点:鲁迅文学院八里庄校区(北京朝阳区八里庄南里27号)。 

  三、培训费用 

  (一)学员的培训费、交通费(可报销往返硬卧火车票或动车二等座火车票)、住宿费、教学观摩费等均有鲁迅文学院承担; 

  (二)学员餐费由学员个人承担一部分,每天30元;其余部分由鲁迅文学院补贴。 

  四、报名及录取 

  (一)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人下载申报表格(见附件),于2月8日前,将填写完整的电子版报名表(注明参加培训班次)先行发至省作协创作室邮箱:js2015zd@sina.com,待省作协审核回复后,于2月15日前,将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体检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一并寄省作协创作室。 

  (二)鲁迅文学院将对各地推荐的学员进行审核,并报中国作协书记处批准录取。对被录取学员,鲁迅文学院将录取通知直接寄给学员本人。 

  联系人:黄 艳 

  电话:025-86486030 

  地址:南京市梦都大街50号,江苏省作协创作室 

  邮编:210019 

  

  江苏省作家协会 

  2017年1月18日 

  

  附:(2017)民族班学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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