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江苏省作家协会部门预算公开

2016年02月24日 10时42分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2016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第二部分 江苏省作家协会2016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江苏省作家协会201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江苏省作家协会是中共江苏省委领导下的江苏作家自愿结合的专业性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作家、文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文学事业、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省第八次作代会通过的《江苏省作家协会章程》明确规定了江苏省作协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尊重文学规律,发扬艺术民主,团结、联合全省广大作家,发展和繁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学事业,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胜利,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不懈奋斗。主要工作任务是:

1、组织作家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文学队伍的思想道德修养、科学文化修养、文学艺术学养。

2、坚持正确导向,鼓励和帮助作家深入生活,实施精品战略,多出优秀作品和人才。

3、加强文艺理论建设和文学评论工作。

4、努力办好所属的文学杂志。

5、依据宪法与法律维护会员的正当权益。

6、加强与社会各届联系,并与政府有关部门合作,为作家提供联络、协调和服务。

7、推进与港、澳、台以及与世界各国作家的文化交流。

二、2016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6年省作协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精神。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唱响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推动创作更多无愧于时代、无愧于历史、无愧于人民的优秀作品。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和遵循文学规律,尊重文学工作者的创造性劳动。坚持改革创新,全面履行职责,努力推动江苏文学事业持续繁荣。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意见》精神,着力把握精神实质和文学发展机遇

1、把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意见》精神贯穿全年始终,不断推动学习向深度和广度拓展,把握讲话精神实质,自觉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发展。

2、强化大局观念,严守政治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牢牢把握文学工作和文学创作导向,全面贯彻“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3、充分认识文艺使命新定位、文艺繁荣新任务、文艺发展新要求、文艺工作新机遇,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作协工作,以更丰富的优秀文学成果助推江苏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是全面实施八项行动计划,推动江苏文学事业繁荣发展

1、实施主题与精品创作推进行动。完成第二批10部《雨花魂雨花英烈传》丛书创作出版,完成《江苏文化读本》的出版工作,完成重大现实题材创作工程的申报评审工作,完成第十一批重点文学创作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联合有关媒体,开展“一带一路”重大战略主题征文活动。抓住建党95周年、建军90周年、改革开放40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等契机,及早谋划和准备,在省作协期刊适时推出主题专刊。

2、实施作家作品推介行动。全年优选一批作家、作品向社会推广。推出1-2位江苏作家及其新作,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高品质的推广活动。推动江苏中青年作家的创作,适时召开作家作品研讨会。建立江苏作协文学微信公众号,各期刊建立相关文体的分类公众号。

3、实施“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深化行动。组织百名以上作家开展“深扎”活动,同时开展作家定点生活和挂职锻炼等工作。

4、实施阅读欣赏推广行动。建立江苏文学志愿服务总队,组织全省各级作协理事和会员开展“作协理事百场文学鉴赏活动”和“作协会员千场文学阅读推广活动”。

5、实施文学基地建设行动。对现有文学创作基地逐个进行考察评估。与大型企业及新农村建设地区合作,成立特色性的文学创作基地,建立“江苏作家创作之家”。利用《雨花》读者俱乐部平台,开展文学阅读、评刊等活动。

6、实施理论评论提升行动。全年组织一次全国性文学批评家研讨会、一次省内青年批评家研讨会。举办第二期文学评论培训班。做好第三届紫金·人民文学之星文学奖、第三届紫金·文艺评论奖和第五届“长江杯”文学评论奖的评奖颁奖工作。编辑出版《江苏文学蓝皮书》(2015卷)。

7、实施文学期刊创新行动。筹建江苏省文学期刊联盟。举办第二期基层文学刊物编辑培训班。筹备召开“当代文学批评精神的反思与建构研讨会暨《扬子江评论》创刊十周年纪念大会”。继续开展“新诗百年论坛”系列活动。做好第二届“紫金·江苏文学期刊优秀作品奖”、扬子江诗刊年度青年诗人奖、扬子江诗学奖的评奖工作。创新刊物发行与售卖渠道,扩大发行量。

8、实施文学队伍加强行动。筹备召开全省第五次青年作家创作会议。制定青年创作人才队伍建设五年规划。确定百名45岁以下,获得过市县级以上文学奖项,并有较强创作潜力的青年作家名单,指派专人进行跟踪指导。依托省级文学期刊,建立文学创作导师团,每季组织一次35岁以下青年作家改稿会。完成第八期签约作家的申报评审工作。举办首期文学创作高级研修班、首期网络文学创作读书研讨班、第27期青年作家培训班。协助省委宣传部完成省作协会员的轮训工作。完成第五批“壹丛书”的申报评审工作。

三是完善服务保障机制,创造有利于文学繁荣发展的良好条件

1、全面履行职能。切实履行作协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职能,充分发挥作家协会在行业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强化使命意识、担当意识、创新意识、落实意识、联动意识。

2、突出加强服务。以主动精神为作家创作服务、以宽阔眼界为作品推介服务、以长远发展为队伍建设服务、以惠民利民为文学推广服务、以精心策划为营造浓厚氛围服务,积极探索有利于领军人才、优秀人才和精品力作、优秀作品层出不穷的服务机制和服务制度。做好作家著作权维护、文学专业职称评审、会员发展等工作,建全完善会员档案,把服务于广大文学工作者的好事办好办实。

3、努力改革创新。筹备成立江苏省网络作家协会。进一步完善干部人事制度、作家签约评审制度、文学作品评奖制度和有关酬劳、奖励办法,确保人才选拔、文学评奖、重点扶持项目评审、文学专业职称评审、发展新会员等各项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推进实施“全国文学大奖获得者嘉奖办法”,对获得全国性文学大奖的作家作品给予嘉奖,鼓励广大作家多出精品力作。

4、切实改进作风。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三严三实”要求,认真落实责任,做细任务分解,加强检查考核,努力提高效率。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江苏省作家协会是一个厅局级建制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省作协设有办公室、联络部、人事部3个行政职能处室和创研室、创作室2个事业职能处室,钟山编辑部、雨花编辑部、扬子江杂志社、文学创作中心4个直属单位,按规定设置机关党委。

江苏省作家协会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共有编制100人,其中:行政9人,行政附属6人,参照公务员事业编制14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1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5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5人。实有在职57人:其中行政人员24人,事业人员33人。实有离、退休人员59人,其中行政离休5人、行政退休21人,事业离休6人、退休27人。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1、人员经费:核定范围为单位实有在编在职行政及全额拨款事业人员,不包括临时人员。人员经费按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测算填报。

2、日常公用经费: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结合部门预算标准测算填报。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依据住房公积金标准及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填报。

4、项目支出:围绕本年度工作目标及任务,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测算填报。

第二部分 江苏省作家协会2016年度部门预算表

公开表一:江苏省作家协会收支预算总表.XLS

公开表二:江苏省作家协会收入预算总表.XLS

公开表三:江苏省作家协会支出预算总表.XLS

公开表四:江苏省作家协会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XLS

公开表五:江苏省作家协会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XLS

公开表六:江苏省作家协会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XLS

公开表七:江苏省作家协会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XLS

公开表八:江苏省作家协会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XLS

公开表九:江苏省作家协会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XLS

公开表十:江苏省作家协会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XLS

公开表十一:江苏省作家协会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XLS

公开表十二:江苏省作家协会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XLS

 

 

第三部分  江苏省作家协会2016年度部门预算

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省级部门预算的批复》(苏财预〔20168号)填列。

江苏省作家协会2016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 2497.42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 152.37 万元,增长 6.5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资、提租补贴基数调整及公积金调整、增加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离休人员护理费标准提高。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 2497.42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 2497.42  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  2497.42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14.23  万元,增长 9.38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资、提租补贴基数调整及公积金调整、增加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主要原因是上下年收入一致。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主要原因是上下年收入一致。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61.86万元,减少 100  %。主要原因是我会当年没有非税收入。

4.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为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  %。主要原因是上下年资金一致。

(二)支出预算总计 2497.42 万元。包括:

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 1690.77  万元,主要用于我会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文化交流与合作、文化创作与保护、出版发行、其他支出等与上年相比减少 9.41 万元,减少 0.55 %。主要原因是我会的行政运行中事业人员绩效工资财政没有全额给,去年用非税收入弥补差额,今年没有非税收入所以导致今年的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600.30 万元,主要用于我会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 81.09 万元,增长 15.62  %。主要原因是当年退休人员增加及离退休人员增资、离休人员护理费标准提高

3.住房保障(类)支出 206.35 万元,主要用于我会人员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 80.69 万元,增长 64.21 %。主要原因是当年提租补贴标准提高及公积金基数调整

4.结转下年资金预算数为 0 万元,主要原因是我会当年没有结转资金。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 1502.65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52.37 万元,增长 11.28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资、提租补贴基数调整及公积金调整、增加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离休人员护理费标准提高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 975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  %。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编制部门预算要求项目支出零增长。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预算数为   19.77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主要原因根据财政编制部门预算要求单位预留机动经费零增长。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填列数应与《省作协部门收支预算总表》收入数一致。

江苏省作家协会本年收入预算合计  2497.42  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497.42  万元,占  100  %

政府性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万元,占  /   %

其他资金    0    万元,占  /   %

上年结转资金   0   万元,占  /  %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安排数应与《省作协部门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数一致。

江苏省作家协会本年支出预算合计  2497.42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1502.65    万元,占  60.17   %

项目支出   975    万元,占   39.04  %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  19.77  万元,占  0.79  %

结转下年资金    0   万元,占  /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财政拨款收入数、支出安排数应与《省作协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对应一致。

江苏省作家协会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2497.42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214.23 万元,增长 9.38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资、提租补贴基数调整及公积金调整、增加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离休人员护理费标准提高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数应与《省作协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江苏省作家协会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 2497.42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214.23 万元,增长 9.38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资、提租补贴基数调整及公积金调整、人员工资增资、提租补贴基数调整及公积金调整、增加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离休人员护理费标准提高

其中:

(一)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

1. 文化(款)行政运行(项)支出 696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32.68  万元,增长 4.7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资、提租补贴基数调整及公积金调整、人员工资增资、提租补贴基数调整及公积金调整、增加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离休人员护理费标准提高

2. 文化(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 19.77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编制部门预算要求项目支出零增长。

3. 文化(款)文化交流与合作(项)支出 3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  %。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编制部门预算要求项目支出零增长。

4. 文化(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支出 505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  %。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编制部门预算要求项目支出零增长。

5. 文化(款)其他文化(项)支出  17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  %。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编制部门预算要求项目支出零增长。

6.新闻出版(款)出版发行(项)支出 27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  %。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编制部门预算要求项目支出零增长。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 600.3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81.09  万元,增长 15.62  %。主要原因是当年退休人员增加及离退休人员增资、离休人员护理费标准提高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 74.18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7.68 万元,增长 11.55 %。主要原因是当年公积金基数调整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 132.17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73.01  万元,增长 123.41 %。主要原因是当年提租补贴的标准提高,老职工的提租补贴从原来的5%提高到10%,新职工的提租补贴从原来的18%提高到20%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江苏省作家协会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1502.65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333.81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34.71万元、津贴补贴182.98万元、奖金8.3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95万元、绩效工资100.27万元、离休费160万元、退休费433.40万元、医疗费5.76万元、奖励金0.08万元、住房公积金74.18万元、提租补贴132.17万元。

(二)公用经费 168.84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54万元、邮电费22.00万元、差旅费30.00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会议费22.4万元、培训费1.00万元、公务接待费2.6万元、专用材料费1.00万元、工会经费11.40万元、福利费2.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50万元、公务交通补贴24.94万元、离退休活动经费6.9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8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数应与《省作协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江苏省作家协会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主要原因是我会当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江苏省作家协会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14.23 万元,增长 9.38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资、提租补贴基数调整及公积金调整、人员工资增资、提租补贴基数调整及公积金调整、增加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离休人员护理费标准提高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江苏省作家协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1502.65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333.81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34.71万元、津贴补贴182.98万元、奖金8.3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95万元、绩效工资100.27万元、离休费160万元、退休费433.40万元、医疗费5.76万元、奖励金0.08万元、住房公积金74.18万元、提租补贴132.17万元。

(二)公用经费 168.84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54万元、邮电费22.00万元、差旅费30.00万元、维修(护)费3.00万元、会议费22.4万元、培训费1.00万元、公务接待费2.60万元、专用材料费1.00万元、工会经费11.40万元、福利费2.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50万元、公务交通补贴24.94万元、离退休活动经费6.9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80万元。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数应与《省作协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的“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2016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168.84 万元,比2015年增加 0.01 万元,增长 0.01  %。主要原因是我会当年有新增人员同时也有在职转退休,导致我会的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略有增长。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江苏省作家协会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38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64.3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18.5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31.30  %;公务接待费支出 2.6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4.4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38 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三公”经费零增长。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 18.5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0  万元,本年数小于(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会没有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18.5 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会实行公务用车改革,核定我会5辆公务用车经费,减少了3辆公务用车经费。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2.60 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三公”经费零增长。

江苏省作家协会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 43.98 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会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的原则压减会议费预算支出。

江苏省作家协会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 46.16 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会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的原则压减培训费预算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交流和合作(项):指对外文化交流合作活动的支出。

八、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指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九、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十、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款)出版发行支出(项):指反映图书、报纸、期刊、音像、电子、网络出版物出版、印刷复制和发行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四、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十五、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省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十六、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十七、“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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